近日,记者从代理广州“禁电”案的国内知名公益律师浦志强处了解到,本报1月9日A13版曾作报道的广州“禁电”首案开庭审理后,“禁电”诉讼日渐增加,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共有8起。
自2006年12月1日广州市“禁电”令实施以来,大量电动自行车骑乘者分别被警方以各种理由处以行政处罚或“扣车”。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委托的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浦志强、王井云律师,已经代理广州市各辖区受到行政处罚的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提起若干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共有8起。
作为“禁电”首案原告,叶存环格外受人关注,且损失惨重。原本是广州番禺境内最早的电动车经销商的她,原有的五个门店如今已自行倒闭了三个,其余两个也面临破产危险。今年1月8日,她的“禁电”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到目前并无结果。不仅如此,她在连续被扣两辆电动车后,最近又被扣一辆电动车。
鉴于广州“禁电”的形势,1月14日,叶存环的代理律师浦志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了一封公开信,呼吁各地电动车厂商,尽快敦促行业协会通过合法途径支持广东同行的维权行动,阻止所在地出台此类政策。
浦志强特意提出,此番电动车维权的诉求,仅仅是将全面禁止上路行驶,改为部分路段禁行或限行;将对所有电动车一律不予上牌,改为对符合标准的车型予以上牌并允许上路。电动车用户甚至可以缴纳若干管理费用。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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