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目前社会保有量1.5亿辆。9月12日,嘉兴支队转发公安部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发生。
2009年以来,浙江全省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8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从全国各地调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看,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占90%以上,充电时发生火灾的占80%以上,亡人火灾几乎全都发生在充电过程之中。
那么,如何防止电动车“发火”呢?消防部门建议,尽量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家里,更不要超时充电。避免电动车电池及线路老化等问题,要定期到正规维修点检修,建议使用同品牌质量过关的配件,切勿到不正规维修点维修,更不要使用组装劣质电池,同时尽量不要在无人监管情况下为电动车充电。
消防部门总结分析,电动车引起火灾一般都是因为电路老化、短路引起的,还有极少数是质量低劣的电池爆炸引起的。所以市民们首先不要图便宜而去购买质量低劣的电池;其次,一定要安全充电,别在车棚里随便拉根线,一定要用固定的插座(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池的充电插座中,然后再接交流电源。充电完毕先拔掉交流电源上的插头)。另外,充电时间不要过长。一般电动车电池充电时间不应该超过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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