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人购买电动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10/26   浏览1107次   

  中国电动车网消息:近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起草的《北京市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小客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已小范围面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全文主要内容如下:

  《管理办法》部分内容:

  《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纯电动小客车需向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交北京市纯电动小客车指标申请,申请提出后不可继续参加小客车摇号。

  1.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小客车不需摇号,需申请指标。

  单位和个人购买纯电动车需向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交北京市纯电动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得北京市纯电动小客车指标。

  2.申请纯电动指标,不可继续参加摇号。

  单位和个人自提出纯电动小客车指标申请之日起,不可继续参加小客车摇号。已申请小客车指标摇号且申请状态为“审核通过”、“审核中”的,和已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更新指标且指标仍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纯电动小客车指标。指标管理机构将于每月8日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每月26日公布新审核通过名单。获得指标后,单位和个人需在6个月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并完成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3.私人购买纯电动车直接享受市政府补贴,最高6万元/辆。

  对于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补贴问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其中,国家补助直接拨付生产企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最高补助6万元/辆。北京市补助给购车单位和个人,同样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最高补助6万元/辆。单位和个人申请补助金时须承诺享受补助资金的纯电动小客车,一年内不转移所有权。

  除此之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纯电动小客车指标的适用条件作了阐述。个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即

  1.本市户籍人口;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4.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并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北京市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小客车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收集将持续至10月25日,在汲取各单位意见后,进一步完善的《管理办法》将正式上报市政府颁布实施。

  据了解该文件目前已送达北京市委市政府、北京市交管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此次由北京市科委主导制定该文,可看出北京市政府目前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私人购买示范推广依旧被定性为科技创新性项目的初衷。预计最终版本会在2012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开放市场是形成企业竞争并敦促产业升级的最优途径,从该文件公布内容看,目前并未明文涉及“封闭外地品牌进入北京市场”内容,加之工信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第38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有意加强了东风、上海通用等企业的新产品公布频率和数量,这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之后,迎来的将是国内车企“百家争鸣”的运营态势。

  《管理办法》目前尚不存在对运营模式的说明。结合目前国家电网与普天新能源两大运营商的市场动作,初步预计私人购买纯电动车将更多采取在规定场所和私人居所配备充电桩,同时协调峰谷充电的模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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