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车推广试点验收 推广量不足10万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2/12/4   浏览506次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科技部高新司、工信部装备司、发改委产业协调司3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总结验收工作。记者当天从相关部委官员了解到,受制于相关车型售价较高、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无法及时跟进等因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全国最新推广量不足10万辆,远低于“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10%”的目标。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即便按照全国推广量目前达到10万辆的乐观估计,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也仅仅占到汽车市场规模的0.042%。

 

  对于验收内容和形式,上述通知指出,主要针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逐一考核评估实施效果。采取实地核查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四部委将于12月中下旬组成验收组分赴试点城市进行实地考核。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的办公厅此前曾发文联合要求:“年度末,对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总结。对未能通过年终考评的试点城市,或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

 

  早在2009年,四部委在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并在6个城市开展了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官方数据需要在验收工作完成后才能出炉,但根据最近调研,一些试点城市的计划定得有点“冒”,实际推广量和预期目标可能会存在一定差距。

 

  “在公共服务领域,目前深圳、杭州、长沙等地推广工作做得不错,唐山、呼和浩特、济南、成都等地这几年的推广工作不是太顺利。”王秉刚举例说,“一些地区不具备发展本土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基础,但又不愿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引进外地的成熟车型,因此推广量上不去。比如一些试点地区要求,外地车型必须配套本地厂家生产的电池才能示范运行,又如优惠政策只给本地企业不给外地企业。我们要求地方予以纠正。”

 

  在私人购车领域,王秉刚认为,深圳、合肥走在前列,北京今年来略有起色,但杭州等地的推广情况不太理想,主要是部分试点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吸引消费者的成熟车型。王秉刚建议,其他试点城市可借鉴合肥经验,由江淮等新能源车企在员工内部率先推广私人用车,并通过口碑效应推广到其他居民。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上述专家表示,若要完成“十二五”目标,未来三年的销量必须较当前增加4倍以上。

 

  上述官员向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前仍处于示范运行阶段,2015年要达到50万辆的产销量目标“非常艰巨,还要大力推动规划的落实”。其中就包括上述规划提出但尚未制定细则或尚未全国铺开的: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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