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车网】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一些电动车车主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难以落实,特别是在一些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中。有关电动车保险的探讨和呼吁早就见诸过报端,但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形成“大气候”。
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了解到,从今年元旦起,该公司与淮安本土电动车品牌“苏能”联手“试水”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眼下,由电动车厂家出资为电动车用户购买保险的做法在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但在淮安尚属首次。
买车可获赠第三者责任险
2013年度购买淮安本土品牌“苏能”电动车的市民,在领到产品合格证的同时可能会拿到一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动车保险指南和一张印着“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字样的圆形贴纸标签。凭着这两样东西,自购买日起一年内,车主如果在使用该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该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可由保险公司按协议方案代为赔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国际保险部经理张园告诉记者,这项保险合作计划从2012年12月开始酝酿,于2013年元旦正式启动。目前,尝试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淮安,保险公司为电动车开办第三者责任险,我们算是第一家。”张园说,这项合作是由“苏能”电动车厂方主动提出,他们为其设计了保险方案,保费由“苏能”为客户买单。
“‘苏能’希望通过附赠保险扩大自己的品牌效应。原来,厂方的设想是为车主购买意外险,但我们建议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张园表示,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增强车主的经济赔偿能力,更好地保护行人等第三者的权益。
一年最高赔付20000元
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印发的电动车保险指南上,记者看到,其保险责任为:已投保2013年度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电动车(以淮安苏能电动车有限公司提供给人保财险公司的投保清单为准),用户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该用户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按下列方案进行赔偿。
保险期限为自购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00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也就是说,一年中,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额为5000元,一年总计最高赔付20000元,事故损失在200元(含)以下的不予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除用户及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其他人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在保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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