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50多辆电摩暂扣

来源:东南早报      2007/2/25   浏览5324次   

13日上午8点半到9点半,一个小时之内,石狮市区九一岗亭交警就暂扣了50多辆电动摩托车。

据悉,按照关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且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两轮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属机动车范畴。因该类型车辆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注册登记(上牌)。

交警对电动摩托车主都开出200元的罚款,并将电动摩托车暂扣。交警表示,如果电动摩托车主在前去处理时未能提供发票和合格证,交警将不予放车。(谢伟端 潘翠娥)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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