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监局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三成电动车车速超标

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      2007/2/28   浏览4724次   

日前,河北省质监局对全省电动自行车、加湿器等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发现,部分液体加热器和加湿器的不合格项目,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三成电动自行车存在车速和重量超标的情况。 

电动车车速和重量超标

此次共抽查了9家经销单位的10组样品,合格率为70%。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车速超标。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行驶中如果速度过快将不易控制,影响行驶安全,并且对车辆本身的强度和寿命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国家标准规定其最高车速为不高于20km/h,检验中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达到25km/h以上,其中豪华型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达到29km/h。国家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为不高于40kg,抽查中最高的达到了66kg,重量的增加使整车的安全隐患加大,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另外,过重的车辆还会对电池和电机的寿命造成影响。 

液体加热器合格率较高

此次共抽查了10家经销单位的10组加热器,合格率为80%。 

抽查中不合格项目包括,一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水壶产品标准中要求电源软线除非是螺旋型电源线,否则不应长于75cm,而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明中宝不锈钢制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斯波特牌电水壶,电源线长度超出标准要求60cm。二是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如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经销的标明淄博市周村鑫宇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宇牌电热壶使用说明书中,缺少警示术语,如“警告:盖好盖子,以防蒸汽喷到把手上;水沸腾时,不要移动壶盖”等,这将导致无法正确指导用户使用该产品或会造成用户在使用中发生意外及伤害。 

部分加湿器存在安全隐患

有些加湿器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此次共抽查了10家经销单位的10组加湿器样品,合格率为60%。加湿器产品标准中要求电源线横截面积不低于0.5mm2,抽查发现,河北家世界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分公司经销的标明佛山市顺德区科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千木牌加湿器,电源线横截面积为0.19mm2,这样的产品在长时间使用时,容易造成电源线过热而引发安全事故,存在着危害消费者的安全隐患。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