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近日发改委公布新能源汽车新补贴政策细则,其中提到2013—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生产车身长度6米及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将达30万—50万元。根据此政策,德州市将有10余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获利。
新规中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需重新申请,且需满足“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据德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政策将能够有效地破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有利于德州市具备技术实力和成本优势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打开省外市场,快速实现产业化。
《通知》提出,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车身长度进行补贴,其中6≤ L<8米的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30万元,8≤ L<10米的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40万元,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50万元。此项政策则将刺激德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在纯电动客车领域的研发及投入。
目前,德州市已形成年产新能源客车5千辆、电动轿车10万辆、电动三轮车10万辆、电动自行车100万辆的生产能力,其中出口电动微型轿车1万辆。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销售收入达50亿元,利税总额10亿元。今后,德州市将更加积极地引导地方和社会投资,鼓励积极性高、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依托现有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陵县、武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