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动汽车利好政策出台 制约因素亟待破解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3/10/12   浏览14751次   

 

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山东已获工信部初步同意列为低速电动汽车推广试点省份,虽然政策出现光明,但山东低速电动汽车推广依旧存在制约障碍,山东信委建议省里选择部分地区作推广试点,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再引导山东低速电动汽车发展。

 

制约因素

 

据了解,山东近年来低速电动汽车发展迅速,仅潍坊的本土电动汽车企业就有10家,年生产能力达到25.8万辆。部分新兴电动汽车企业生产的大部分为低速电动汽车,即时速低于80公里/小时,而一些传统汽车厂家生产的可挂汽车牌照的电动汽车,时速则多在80公里/小时以上。

 

山东近年来新建立的电动汽车企业不少,也造成了电动汽车品牌繁多,缺乏了品牌认识度,同时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出台低速电动汽车准入条件,造成生产厂家资质良莠不齐。

 

除此之外,困扰电动汽车发展的因素首当其冲便是续行里程,因此有不少电动汽车企业提出电动汽车车身轻量化,在不影响安全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减轻车身自重来增加续航里程。

 

其次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据国家电网潍坊供电公司的数据显示,在2010年到2011年期间,该公司在潍坊部分小区建设了29个公共充电桩。而大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站多为220伏家用电,无法实现快速充电。

 

地方政策

 

虽然电动汽车推广举步维艰,但在电动汽车生产厂家的城市,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接受程度明显较其他城市高,这些城市也在小范围进行试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来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

 

据了解,2012年潍坊被列入山东省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试点,有4家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2013年3月潍坊市经信委对全市电动汽车生产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6月,潍坊成立电动汽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此领导小组涉及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国家电网潍坊供电公司等多个部门,旨在引导试点小型纯电动汽车的规范管理。

 

同时,寿光市已率先在潍坊办理电动汽车挂牌业务,并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电动汽车的方式,推动当地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最新数据显示,自去年7月31日开始实施电动汽车挂牌以来,寿光市车管所已办理630余笔。

 

9月16日,昌乐县也正式施行《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电动汽车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由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后,才可上路行驶。小型纯电动汽车号牌末尾加“电”字。《办法》明确要求,小型纯电动汽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和城市道路行驶,走机动车道,并要求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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