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来源:大连特办      2007/3/7   浏览3777次   

日前,吉林省6个厅局联合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具体工作的意见。会上,省公安厅、综治办、建设厅、商务厅、工商局和质监局6个部门联合组成领导小组,并进行职责分工。6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从规范管理新车销售、打击取缔“黑车市场”及自行车存放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治理。商务部门将从源头强化对自行车的管理,对自行车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车辆编码等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做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后的购销管理工作。旧自行车交易市场也将被统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在大中城市改建一批交易规范、手续齐备的市场,为旧自行车交易提供合法、放心的购销渠道。

4月底前,质监部门将对全省所有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排查,建立企业档案,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刻制编号,为新出厂自行车建立“身份证”。工商部门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自行车维修点的监管。对市场巡查中发现旧自行车系赃物或涉嫌赃物的,将依法处理,对于“黑车市场”将坚决依法取缔。配合“12315”综合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工商部门还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对符合旧货经营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工商部门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抓好进销货物登记工作,使市场流通的自行车做到来路清、去路明。对于自行车存放环节,建设部门将在城市居住区和居民小区的规划编制中,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自行车存放处。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根据居民住宅的特点,合理布局,加强巡逻检查,做好自行车存放管理与看护工作。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城建监察职能,由城管城建监察部门督促市民按照指定地点存放车辆。公安部门还将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组织便衣力量设伏,打盗车、抓现行。7月底前,全省各地公安部门将建成被盗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建立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为打击查处提供依据。公安部门表示,虽然自行车价值不大,却是涉及到千家万户日常生活的大事,对于所有被盗、抢的自行车,公安部门都将立案登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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