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欲推登记销售制度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2007/3/8   浏览4680次   

谈到对二手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的话题,蚌埠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张新民所长说,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法规,非机动车管理非常“尴尬”。

张新民所长告诉记者,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自行车、脚踏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轮椅车均属于非机动车范畴,1999年,作为非机动车的管理部门,他们曾采取积极的工作方式,在全市换发了30多万辆“98”分离式牌照,但从2005年起,这项工作的推行速度开始变慢,全年的上牌量仅几十个。因为车子更换频率很快,自行车主也频繁更换,但由于我省的管理法规尚未出台,所以对于非机动车的更名、过户等只能坐等用户自己前来办理。但因用户嫌麻烦,所以很少有人主动前来办理。

蚌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李副支队长告诉记者,2000年以前,二手自行车是纳入特种行业管理的,之后,公安部门只是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结合即将开始的打击自行车偷盗专项行动,他们将实行规范管理登记销售制度,强化属地机制,加强看管防范。(本报记者李勇)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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