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府实施意见:珠三角地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须采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      2013/12/12   浏览3655次   

到2020年,广东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12月11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特大城市要尝试停车场差异化收费;珠三角地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须采用新能源汽车;要在坚持低票价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城市公交票价。这意味着,像广深这类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停车费或要涨价。

 

 

特大城市停车差异收费

 

《意见》提出,特大城市要尝试实施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停车场差异化收费和建设驻车换乘系统等需求管理措施,到202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广州的公交出行占比已在六成左右。

 

在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调度中心、停车场等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广、深、佛、莞等市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新增公交须用新能源车

 

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将会得到更好解决。《意见》明确,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服务。其中,要大力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增强公交服务社区的能力,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需要发展城市水上客运。《意见》提出,加强对公共交通专用道、优先车道和优先信号的监控和管理,取消拥堵区域和路段占道停车。

 

《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交通,要采取措施鼓励老旧公共汽电车和“黄标车”提前报废;各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要优先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其中珠三角地区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发展现代有轨电车;推进珠三角地区公交电动化试点。

 

城市公交坚持低票价

 

未来,各种交通智能卡将会互联互通。《意见》提出,加快“岭南通”和其他交通智能卡的互联互通,在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城际轨道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实现全省及港澳地区交通出行链的全覆盖。其中,2013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以及与港澳地区互联互通;2015年底前实现在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运等领域的应用。

 

对于公众关心的票价问题,《意见》特别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坚持低票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听证制度,科学核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抚恤优待对象等特殊人群乘坐城市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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