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限时通行 本月31日公开听证——即日起征集20名陈述人和50名旁听人

来源:东南快报      2007/3/10   浏览4269次   

福州市公安局今日发出《通告》称,在福州五一路、五四路部分路段,拟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施限时通行,同时向市民公开征求对《通告》的意见和建议。

福州市公安局将于本月31日举行相关听证会。即日起,警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及旁听人。

五一路五四路部分路段限时通行

去年7月12日,福州警方对市区部分路段实施了禁摩措施,市区禁摩路段包括绝大部分高架桥、部分立交桥、南二环部分主车道。

去年12月15日,福州警方传出消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在五一北路(东大路口至国货路口)、五四路(东大路口至华林路口)的道路上行驶,但允许东西向横穿湖东路、永安街、东大路、 古田路、群众路路口通行。

今日,福州警方发出公告,每天7时至19时,除执行公务的军、警、“110”联动单位摩托车外,拟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五一北路(东大路口至国货路口)、五四路(东大路口至华林路口)的道路上行驶,但允许东西向横穿湖东路、永安街、东大路、 古田路、群众路路口通行,违反规定的,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但通告尚未提出该举措的具体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16日公开征集听证人员

据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限行听证会将于本月31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在福州大饭店五楼国际会议厅举行。

在听证内容里,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制时间,警方提出了两个方案,供参加听证会代表进一步讨论。方案一是每天上午7时至19时,方案二为每天上午7时30分至18时30分。

今日起至3月16日17时30分,警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其中陈述人20名和旁听人50名。报名听证陈述人,须同时告知(听证内容)所发言的论点,即支持或反对听证内容中所涉及《通告》的相关条款。

只要对听证内容相关条款有支持或者反对意见的人,均可报名参加。按照支持、反对意见对等的原则,会议组织者将选出听证陈述人。组织者将于3月23日前通知参加听证会的陈述人和旁听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者,可在报名时间段内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报名。

报名电话为0591-87027000,来信寄往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同时,会议组织者开通了一部传真,24小时接收报名者的相关资料,该传真为87551938。
 
记者 刘龙海 通讯员 徐建峰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