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柳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系统将于4月1日完成升级,4月1日起,非《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下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在进行注册登记。同时,系统升级完成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在进行注册登记时将收取牌证工本费,牌证收费标准为每辆10元。
2014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第一批《目录》。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出台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为每辆10元,包括号牌一块、行驶证一本(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号牌工本费、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块8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本(个)2元。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2月10日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同时,考虑已经购买了非《目录》的群众的利益,市交警支队对2月9日(含9日,以电子版发票显示的时间为准)前购买的非《目录》内的车辆依然给予注册登记。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这一举措方便了2月9日之前购买了非《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的群众办理登记注册,但不少商家却钻了政策的空子,采取套打发票的方式大量销售非《目录》内的车辆。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也与柳州市税务局联动,打击这一违法行为。
据柳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科长朱秋华介绍,从2月10日至今,已有11000余辆非《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登记注册,每天办理非《目录》内车辆的数量都没有减少,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登记注册点工作人员的注意。经仔细查看已经办理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资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发现了一些电动自行车的发票与正常的合格发票有异,进柳州市税务局查验,证实这些发票为套打发票。目前,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在税务局的帮助下,已经查处上千张套打发票。
对于这些用不法手段虚开发票的商家,柳州市税务局将根据相关法律予经以严厉处罚,而经核实后电动自行车用于注册登记的票据确实存在问题的,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将注销该辆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资格。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有计划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请仔细查看《目录》,选择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动自行车,4月1日开始,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即使是在2月9日前购买的也都不能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目录》内的车辆可在龙城交警网上进行查询。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要求商家出具正规合法的发票,以免无法办理登记注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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