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汽车产销处境尴尬 身份解锁成出路

来源:      2014/5/22   浏览5998次   

小型电动汽车“身份”难题似乎曙光初现。“近期有关方面开始着手研究加强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山东将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成为小型电动汽车管理试点省。”15日下午,山东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调研员郑志鹄,通报有关山东小型电动汽车管理情况时呼吁,尽快制定出台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法规制度,开展管理试点。

 

2013年产量超17万辆

 

近年来,山东小型电动汽车产业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都在快速提升。

 

“2013年,全省共生产小型电动汽车171537辆,同比增长50.8%。目前,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小型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0家,电池、电机、电控等与之配套的生产企业70余家。”据郑志鹄介绍,时风、唐骏欧铃、富路、昊宇、比德文、梅亿、瑞驰、蒙德金马、新大洋等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达到汽车生产四大工艺要求,建成了一批新型产业园区。多数企业推出了纯电动动力特性设计开发的新产品,性能大幅度提升,并通过进口国的汽车质量认证,年出口上万辆,主要销往欧、美、日、韩、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只是,小型电动汽车一直因“身份”不明而处境尴尬。

 

据记者了解,小型电动汽车以其节能减排、购置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填补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与传统燃油汽车之间的市场空白,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投资热情高涨,社会保有量也在快速增长。但由于其时速低于60公里,是近几年市场自发形成的新生门类,不属于汽车和挂车范畴,无法进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

 

为解决“身份”难题,山东也曾试点推广小型电动汽车。

 

据郑志鹄介绍,2012年省政府下发52号文件,部署淄博、济宁、潍坊、聊城、德州5市38县自行开展试点,各试点市县自行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但由于政策不配套,致使52号文件提出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登记上牌和行驶监管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山东也连续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成为小型电动汽车试点省。2010年,山东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列为小型电动汽车试点省,2011年向国务院申请将山东列为小型电动汽车试点省,2013年6月向工信部提出将山东列为小型电动汽车分类管理的试点省。

 

规范管理刻不容缓

 

而在近期,有关方面积极动作,着手研究加强小型电动汽车规范管理。

 

据记者了解,5月5日,由政策官员、两院院士、行业专家组成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大会,明确要制定中微型电动汽车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意见。6日,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青岛提出“探索开展经济型电动汽车试点”。广东、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南等省也在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对于外界有关小型电动汽车安全性能不达标的怀疑,山东省经信委副巡视员王兆春表示,2013年在工信部组织的短途纯电动乘用车摸底测试中,山东时风、唐骏欧铃、宝雅3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时速60公里的正侧面碰撞试验及63个强检项目检测,全部达到检测标准要求。

 

王兆春认为,在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缺位的情况下,随着小型电动汽车的消费需求提高及社会保有量的增加,有必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引导并推动其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对于因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缺失导致的小作坊非法拼装组装、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上路行驶混乱无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必须有力打击。应按照“产有标、车有牌、人有证、行有规、法有位”的思路,加快完善小型电动汽车的相关法规制度和产品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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