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在街头遇见有人兜售一辆电动车,本以为发票、车辆使用说明齐全应该不会是赃车,合肥市的王某便买了下来。不想,半月后他骑车外出时,竟然真的“撞”到了车辆的真正主人。
接到热线报料后记者了解到,3月初的一天下午,王某路过双岗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个青年男子在兜售电动车。王某看到购车发票上还有购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便放心地以1300元买下了该车。3月19日上午9时许,他骑车路过当涂路明月大酒店附近时,被一人拦住。拦车人习某称该车是自己3月初在周谷堆附近失窃的,并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东七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习某向民警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以后说:车子丢失时,座垫下面的工具箱里有购车发票和使用说明书等物品,发票上有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民警们当即打开工具箱检查,发现箱子里的物品与习某所说完全一致。与此同时,王某也说出了他购买赃车的全部经过。
目前,王某贪图便宜购买的赃车已经无偿归还给失主。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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