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一县一市两区拟定于2014年6月15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工作。本文详解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流程。
一、本市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有什么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并且按照规定安装、随车携带,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具体有哪些?
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有两类:
其中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 )》国家标注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每人凭身份证明限登记一辆,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在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年限(4年)内使用。
三、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有什么规定?
凡是2014年6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车辆所有人应当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自2014年6月15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四、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时,车主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业务申请表;
(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四)车辆出厂合格证。
申请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五、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
(一)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车辆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车辆来历证明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四)车辆属非法改装、拼装或者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
(五)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结构、构造或者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
(六)自2014年6月15日起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互联网网址:http://zysjbs.gxqts.gov.cn/ddcml/)范围之内的。
六、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要收取那些费用?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牌证工本费(每套牌证工本费10元)。发放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免收工本费。
七、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在辖区的行驶路线有哪些规定?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可以在我市行驶吗?
自2014年8月15日起非防城港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范围内的道路行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在上思县、东兴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只能在其辖区内道路使用,在港口区、防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可以在港口、防城两个辖区内使用。
八、我市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地点有哪些?什么时间开始办理?
(一)核发地点
为了方便市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点,登记申领点的具体信息将在“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http://www.fcgs.gov.cn/jjzd/)网站上公布。
(二)办理时间
自2014年6月15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点至中午12点,下午3点至6点。
友情提醒:
鉴于届时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核发工作量可能较大,各交警大队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合理安排办理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时间,避免发生集中办理的情况,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对因此给广大市民造成的不便,希望给予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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