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关于“微型短途电动汽车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课题在北京启动。课题研究组计划在6个月内开展各项调研任务,完成微型电动车报告及相关管理办法,为该类车的行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长付于武作为微型电动车课题组组长,就项目背景及研究方案做了报告。他表示微型电动车发展应解决标准体系、电池路线和回收、政府监管三方面问题。据付于武透露,在政府层面对微型电动车问题已达成高度共识,即:有序发展、疏堵结合、分阶段实施。
付于武提出,“在道路资源和安全可控范围内,将微型电动车纳入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即作为‘四轮摩托车’使用,将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四轮摩托车可参照欧洲“L6e”、“L7d”类标准,目前暂未纳入道路车辆管理体系。目前国内三轮摩托车已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付于武建议,在微型电动车交通管理方面可参照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
欧盟EC指令将摩托车分为2、3、4轮摩托车,用L1-L7进行分类管理。其中L6e、L7e四轮摩托车按EC法规进行产品认证,采用和三轮摩托车相同的交通管理要求,作为道路车辆使用:
L6e、L7e乘用车以微型化、轻量化、和牌照等显著特征加以辨识、区分。
微型电动车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无明确定义和管理规范,二是市场准入和产品标准缺失。日前,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小型电动车自律性行业标准及企业准入条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行业进步,但并不具备法律意义和强制性。时风、御捷、陆地方舟等多家微型电动车代表性企业纷纷在会上发出呼吁,盼解决微型电动车的路权问题。
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教授欧阳明高表示,产业为需求服务,微型电动车在农村、小城镇等区域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建议开放微型电动车分类管理,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激发新能源汽车行业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准入管理和产品管理。对于使用者来说,拥有驾照是首要条件。
在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看来,发展高速电动车是产业导向,主要依靠政府权力推动,具有很大的外部性。相反,微型电动车产业自发存在巨大需求,是市场导向。但其发展一直饱受争议。“这五年我们争论什么?是市场来适应政府管理能力,还是管理能力来适应市场?”陈清泰列举了与微型电动车相似命运的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例,都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在发展前期都受到打压,后期都普及并得到政策的认可。他认为,应该充分释放这些市场需求。
“我们应该充分考虑欧、美、日这些国家如何规范管理微型电动车,借此说服政府。同时要加入改革性因素,以更适应中国的市场。”陈清泰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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