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举报收赃点可获奖金五千元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2007/3/20   浏览4716次   

即日起,市民如发现有人盗窃自行车、自行车销售黑窝点、自行车收赃点时,请积极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奖金5000元。昨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这一消息。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乌鲁木齐市自行车人均使用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但自行车被盗案件还是时有发生。据警方统计,2006年度全市共受理自行车被盗案件765起,其中电动自行车115起,普通自行车650起,立案693起,破案97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95人,收缴自行车50辆,发还自行车45辆。

鉴于此,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以郊区为侧重点,石化、八钢为重点区域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教导员张捷说,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3月至7月,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是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

治理的重点区域主要是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自行车维修点、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乌鲁木齐市与昌吉、米泉等郊区的自行车交易市场、市区内的“自行车黑市场”,以及石化、八钢等大型企业厂区自行车被盗案件高发地。

日前,主管此项工作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曹学敏提出要求: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要认真登记、核实调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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