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6岁不能骑“电马儿”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2007/3/27   浏览5922次   

昨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二分局交警针对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违规行为展开专项治理,在纠正违法、督促学校加强监管的同时,二分局在全市首次推出“交通违法家访制”,以使家长、学生引起重视。

抽查:学生违法普遍存在

昨日17时,记者随二分局一大队民警来到二环路高笋塘路口,时值附近的某中学放学高峰期,一名男同学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骑行,一大队警长王周晖发现后,立即上前拦住这名学生。经过交警询问,该同学名叫曾健(化名),今年15岁。至于为何交警叔叔将他拦下,该学生称不清楚。不久,又有一名女同学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上前询问后,民警了解到该名女同学叫刘颖(化名),同样也是15岁,也同样不知道自己违法,更不清楚《道法》的相关要求。从其他民警反馈的信息中得知,都发现有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和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一违法行为。

家长:不让孩子再骑“电马儿”

王周晖和许峰对这两名违法学生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学生的电动自行车抬上警用小货车;许峰与学校班主任老师一起将2名学生用警用面包车送回其家中。来到15岁的刘颖家中,经交警一番讲解后,刘颖的母亲一边向交警道谢,一边保证:“为了女儿的安全,保证16岁以前不让她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改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

学校:加强安全教育

记者分别走访了三十三中等3所学校的校长或负责人,各校对此都十分重视,纷纷表示要请交警为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强化学生们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并将与交警配合,对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予以纠正。(何璐、周海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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