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推广可以再大力些

来源:汽车商业评论      2014/11/29   浏览7619次   

 

中国政府鼓励电动车发展的信号越来越明确。

 

11月 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车企业设立了准入门槛。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新建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汽车商业评论》认为,这不仅堵上了企业借道电动车资质转而进入传统汽车领域的可能,另一层含义是,国家或将限制传统汽车的产能,进而鼓励在新增产能中提高电动车的比例。

 

这将是一场属于纯电动汽车的战争。

 

在国家政策支持的背景下,专注于电动车的自主品牌或新兴的电动车公司或许将迎来翻身当家做主的利好消息。

 

但这还仅仅是产能上的考量。

 

如果要加速电动车在中国的推广,我们或许可以进行一种更加大胆的设想,即在销量中有针对性地限制传统车的份额,提高电动车的比例。

 

当外资企业纷纷要求中国政府给与电动车同等待遇时,当中国车企寄往于依靠电动车扭转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局面时,这种可能更加具有现实性。

 

假设我们将 2014年各个车企的传统车销量进行数据统计,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在下一年度的销量中,传统车销量不得超过 2014年的销量,新增销量必须全部让位给电动车。

 

它会带来怎样的局面?

 

一是,如果中国车市增速为5%,中国每年将会至少新增 100万辆的纯电动汽车,这不仅可以拉动中国尽快实现车辆的电动化,同时也解决的基础设施投入大,使用效率不高的尴尬局面,更可以拉动国内电池、电机等产业的发展。

 

二是,中国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将有可能彻底摆脱外资在传统车领域所形成的技术壁垒,抓住机遇抢占更多的新增市场份额,并通过更多车辆的社会化应用提升自身电动车技术。

 

三是,大量纯电动汽车的应用将使车企顺利实现第三阶段燃油消耗限值,同时改善车辆给社会造成的污染影响。

 

我们相信以中国政府的强大执行力,这样的政策将会是提高中国纯电动汽车发展的最快路径,只是它既需要克服跨国巨头们的阻力,同时也需要莫大的勇气。

 

再回到征求意见稿本身,《汽车商业评论》认为,至少有一点还值得商榷。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仅包括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还要求了投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以及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但这种规定无形中使得未来高科技公司无法以轻资产的互联网思维进军纯电动车生产领域,只能自主投资或者与传统车企进行合资以满足在生产设备上的达标。

 

我们希望,在正式的准入管理上,大可以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分而治之,避免大而全的思路,才能够促使社会各方资源协同起来,共同发展中国的纯电动汽车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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