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乱跑最高罚款50元 雨花交警开展专项行动

来源:红网      2007/4/4   浏览4727次   

4月3日,韶山北路东塘到长岭路段,非机动车驾驶者在劝导员的交通指挥下驶入非机动车道。(图/记者刘艳)

为赶路,李小姐骑着电动自行车,转到了韶山南路车流滚滚的机动车道上,不过,她的这一行为很快被交警发现了,交警上前劝她回到了非机动车道:“你要是在机动车道上摔倒了,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前天开始,对于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的行为,长沙市交警支队雨花大队展开了专项整治,以后,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超速,将进行罚款。

前天起,雨花交警大队对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开展专项整治,这次行动将持续2到3个月,韶山路等主干道上,对不按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整治。目前,每天上午的9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6点30分,大量民警在韶山路长岭至东塘等路段纠违。

雨花交警大队这次整治力度很大,所有路面执勤民警全警停休,机关民警也轮流执勤,还立下了军令状: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绝不收兵。截至昨天上午,该大队共纠违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650余起,对其中210多名不听劝阻的驾驶人,各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

去年以来,长沙市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剧增,电动自行车的造型和功率越来越接近摩托车,在城区,电动自行车不仅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速度也开得飞快,远远超出了规定的15公里时速,事故不断。雨花交警大队统计,今年1月到3月,雨花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大小交通事故121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26%。

“以前,对交通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警告就放行了,事实证明,单是教育很难达到预期效果。”雨花交警大队大队长章铁介绍,这次行动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最高处以50元罚款。另外,对于拒不交纳罚款的,暂扣车辆;拒绝、阻碍执法的,将依法予以拘留。

韶山路没有单独的非机动车道,属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混行。电动自行车的快车速对路行是否构成威胁?章铁称,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依法不能超过15公里,待电动自行车按道行驶规范后,将认真整治电动自行车超速行为,超速者将处以20-50元的罚款。(任晓杜)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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