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领域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生产规范有序。
12月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上午举行的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领域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生产规范有序。
据悉,为贯彻《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力争从源头解决电动自行车超速、超大、超重的问题,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成都市质监局会同市公安、工商、经信委、环保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共有16条,规定了《目录》产品的产生和管理等细节,经成都市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和相关部门审查确认符合《办法》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将纳入《目录》管理,从2015年1月1日起,非《目录》产品不得在成都市销售、登记上牌。据介绍,《目录》产品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包括外地生产企业)自愿向成都市质监局申报,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联合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1日,成都市质监局将会同市公安局、经信委、工商局、环保局公布第一批《目录》产品,同时继续积极组织开展《目录》产品的确认工作,对《目录》产品的申报及时受理,及时组织审查确认,及时更新《目录》,确保《目录》产品供应市场。
此外,广大市民也可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生产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一经查实,该局将给与举报者最高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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