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赃车犯罪最高领刑3年

来源:      2007/4/6   浏览4822次   

3月19日晚,北京市朝阳公园桥附近,俩男人一见面,只低语了几句,就进了附近的一条巷子,不大工夫,他们从临街的院子里推出了一辆女车。其中一人试骑了百十米,便掏出几张钞票,递给了另一个男人。交易完成,早就等在一边的民警动手了。随即,这个男人成了北京因买赃车而被警方治安拘留的第一人。

4月5日上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讲到了这个案例,他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对买赃车人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将一律视情节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买赃车也是违法

对于公安机关加大对买赃车人的处罚力度,还有不少群众想不明白:一辆旧自行车,也就百八十元,既非明抢得来,又非暗偷所获,买了能违多大法呢?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往各地公安机关在处理自行车盗窃过程中的买赃人时,往往考虑到被盗自行车的购买者多为低收入居民,且多是自己使用,又对买赃行为的性质缺少正确的法律认识,因此多以批评教育为主。

“然而,随着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展开,各地警方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这位负责人分析说,买赃车违法有两层含义:如果买赃车一辆、两辆,不是为了谋利,仅仅是为了自身需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另外一种是为了谋利而大批量地收购赃车。这就是犯罪了,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位负责人介绍了南昌警方破获的一起自行车销赃案:3月2日9时,南昌市公安局洪都分局在青山湖区一栋民房内查获摆放整齐的221辆自行车。原来,犯罪嫌疑人章某、高某从2006年11月以来,专门租了一间仓库,按自行车的新旧程度,分别以每辆30元、50元、15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准备在春节后销赃获取暴利。因此,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章某、高某的行为属于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目前,章某、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这一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对买赃车的犯罪嫌疑人重拳出击,最主要的是正本清源,从源头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偷盗自行车、销售赃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利,如果对于赃车无人问津,没有市场,就会减少偷盗自行车的犯罪。

盗窃自行车以青壮年为主

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开展已经1个多月了,全国已收缴来历不明自行车6.81万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62万名。

针对这些成果,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并不看重数字的简单增长,更应该分析犯罪的特点和规律。

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对59名涉嫌自行车盗窃犯罪的在押人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发现59名犯罪嫌疑人中19岁至40岁的有41人,18岁以上6人,41岁以上12人。由此可见,青壮年偷盗自行车占70%。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分析,根据研究表明,59名犯罪嫌疑人中,41人没有固定住所,临时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老乡、朋友租用的平房里,或者住在地下通道。13人虽然有固定住所,但是居住环境简陋,一般为建筑工地宿舍、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易于作案和隐藏。

“这59名犯罪嫌疑人偷盗自行车的地点主要选择商场、超市、菜市场等公共场所,这些公共场所为吸引顾客,均免费停放自行车,但并没有安排专人对自行车进行看管,一般容易得手。”这位负责人认为,根据调研的结果,外地人居住地、建筑工地成为盗窃自行车分子青睐的地域。

“这为公安机关有的放矢地整治打击自行车盗窃分子,提供了指导和目标。”这位负责人表示,4月份公安机关将进入打击深挖阶段,一方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深挖,另一方面,对各地的黑车交易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地毯式地排查和重点监控,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高校建智能车棚值得借鉴

大学校园里的自行车常常不翼而飞。丢车、买车,再丢车,再买车。这种循环对于莘莘学子来说,已经从最初的咬牙切齿演变到如今的无可奈何。但近日北京建工学院开始对自行车被盗的这种恶性循环进行治理,丢车现象被遏制。

在学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北京建工学院在校内投资兴建了一个智能控制无人值守的封闭式车棚,车棚面积200平米,能容纳300余辆自行车,利用铁护栏实行物理隔离,通过智能IC卡对进出人员身份进行识别,同时在出口处安装摄像头实行远程监控,实现了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对进出车辆的有效管控。

“既有效地解决了学校内部自行车数量多、管理人员少的矛盾,又实现了自行车不再丢失的目的,真是一举两得!”这位负责人评价说。

“另外,江苏张家港、昆山警方推出公益自行车也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去年6月,张家港、昆山警方在全国率先推出公益自行车服务,统一喷色、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牌,免费借给市民使用。”这位负责人介绍。

“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不在于一朝一夕,而在于长效机制。”这位负责人强调说,目前,六部门已经积极行动,建设部门已下发通知,重点解决小区内自行车停放场地被占用问题;商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购销实名制;质检部门也起草了编码规则的方案;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市场的管理。公安机关已经把自行车被盗问题的查处纳入到日常的考核之中,并积极研究自行车相关的安全管理办法,以期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