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推广新能源车政策 电动乘用车按国标1:1补贴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2014/12/20   浏览6722次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最新数据,自去年至今年9月份,合肥市推广新能源汽车4145辆,任务完成率达72%,在全国39个城市中排名第一。

 

为加大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国家级系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合肥市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领跑”全国

 

“开辟了全球第一条纯电动公交线路,率先将充电桩建设比例要求纳入城市控制性详规,第一个实现电动轿车大批量外销,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合肥,新能源汽车在机动车保有量的占比全国第一……”自2009年合肥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5年时间创造了“多项第一”,见证了系能源汽车发展之路。

 

据合肥市科技局副局长陈明义介绍,合肥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运行总里程超过1.6亿公里,节约燃油2400万升,减排二氧化碳约5.5万吨。

 

另外,安凯新能源基地也即将建成投产,届时将形成年产6000辆新能源客车整车生产能力。

 

电动公交充电设施纳入合肥市大建设

 

据了解,《意见》分别就完善支持政策、引导商业模式及应用创新、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作出明确规定。合肥市在全国首次提出将电动公交充电设施纳入全市大建设,并在全国率先提出对提供便利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

 

记者从《意见》中看到,不论是单位购车还是个人消费,购买新能源汽车政府都将“大方资助”。在配套补助上,购买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类型按照20%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新能源汽车免收道路临时停车费

 

同时,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在市级财政补助中安排1万元用于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此外,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如果是个人报废‘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将再补助3000元。”陈明义表示,如果是单位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超过10辆新能源汽车,合肥市则按每辆2000元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在《意见》中,还明确了将对新能源汽车提供便利化交通管理服务。购买之后将实行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发放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标识,免收牌照费和市区道路临时停车费用。对1.5吨以下电动物流车辆发放全市范围通行证,允许在一环以内和高架道路、立交桥上行驶。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