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新能源汽车唱响“合肥声音”

来源:合肥日报      2014/12/22   浏览6533次   

 

编者按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最为耀眼的明星,正在合肥绽放出璀璨夺目的光彩,奠定了合肥在全国该领域无可撼动的领军地位。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意见》权威发布会。本报今起将推出“合肥新能源汽车勇立潮头再创新”系列报道,深入解读合肥新能源汽车发展成就、创新举措,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应用推广添柴加薪。

 

拥有全球第一条纯电动公交线路,电动公交单车安全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汽车在机动车保有量的占比位居全国第一;家庭纯电动轿车推广应用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全国第一个实现电动轿车大批量外销的城市……

 

多项全国乃至全球第一,见证了合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辉煌之路,也印证了顶层设计的高瞻远瞩。

 

“面对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日益紧迫的竞争形势,合肥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探索城市运行解决方案,奋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与生产基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在会见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时如是说。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举措;是改变能源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在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上,市长张庆军强调。

 

发展新能源汽车,合肥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近日,我市出台《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策层面再出新政,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

 

多项第一,“合肥造”新能源汽车享誉全国

 

产业竞争,唯有快人一步,方能抢占先机。合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创造无数全国第一,走在了产业的最前端。

 

在近期工信部公布的新一轮示范推广城市中期考核“成绩单”中,从2013年1月到2014年9月,合肥已推广新能源汽车4115辆,完成计划进度72%,在39个示范推广应用城市(群)中位居榜首。

 

时间向前推移。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合肥市跻身13个试点城市之一,拉开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序幕。

 

2009年到2014年,五年来,合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汽车10502辆。特别是家庭电动轿车,合肥的推广应用总量达7000多辆,全国第一。

 

在运营领域,合肥新能源汽车树立“典范”。2010年1月23日下午,合肥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启动仪式在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市民广场正式举行,标志着全国首条纯电动公交线在合肥开通。合肥18路纯电动公交线是中国首创,在世界上也是首条全部用纯电动汽车执行运营的公交线路。

 

此外,合肥在新能源汽车车用动力电池销售总量、批量外销等领域,也不断创造出多个中国第一。

 

技术政策,累积优势提升新能源汽车品牌

 

“合肥造”新能源汽车何以在几年内大面积推广并驰名全国?一方面,有质量与技术的保证,另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

 

我市与合工大、江汽集团等高校、企业联合组建合肥市新能源汽车研究院,高校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此外,由20多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盟也成为“合肥造”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基地”。今年6月,我市成立了由江淮汽车、安凯客车、国轩高科、合肥新能源汽车研究院等产业链相关单位组成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又增添了技术保障。

 

更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唯一的电动客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我市,“智库”云集助推产业发展。

 

与技术创新同行的是政策创新。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第一个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新能源汽车专项政策,率先将充电桩建设比例要求纳入城市控制性详规。

 

而最新出台的《意见》在原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优惠、新增团购优惠、免收牌照费、政府示范带头、新增基础设施政策等5项内容,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速《意见》的实施。

 

新政出台,“六个第一”开全国政策先河

 

“合肥造”新能源汽车何以在几年内大面积推广并驰名全国?亮点频出的创新政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近日,《意见》发布,虽然出台时间较晚,但合肥的新能源汽车政策博采众家之长,不但将今年出台的各项国家政策核心内容囊括其中,更是在多个方面进行创新,开创全国先河。

 

《意见》中首次提出将电动公交充电设施纳入全市大建设;将公共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用设施纳入归口管理;在全国率先提出拓宽电动物流车通行范围,对1.5吨以下电动物流车辆发放全市范围通行证,允许在一环以内和高架道路、立交桥行驶;第一个以市政府文件明确将实际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数量纳入政府年度自主创新目标考核;在全国率先提出对提供便利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在全国率先提出制订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在全国率先提出鼓励电池企业进行电池回收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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