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日前印发《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根据新政,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且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享受停车费用减半优惠。此外,城市新建小区和停车场要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优待:不限号行驶,停车费减半
南昌市2009年起开始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今年10月底,南昌新能源汽车推广总数为1148辆。到2015年底,南昌还将推广1000多辆新能源汽车。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南昌市于今年12月16日正式下发《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其适用期为文件下发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以后,有关政策将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据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南昌市计划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在公交、出租、城市客运、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和公务(含公安、司法)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按计划,到2015年底,上述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实施后,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内行驶时可不受尾号限行规定,且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享受停车费用减半优惠。此外,南昌市还决定减免新能源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
保障:3年内完成充电设施基础框架建设
在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南昌市将统一规划全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争取在3年内完成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础框架建设,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与此同时,南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将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根据安排,城市新建的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对于新建的充电设施,南昌市将按充电设备总价给予20%补助。
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获研发补助
依照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按不同车辆类型区分,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用途新能源汽车可享8-15万元/辆补助,新能源出租车的补助标准为1-2万元/辆,私人、租赁新能源出租车可享2.4-4.4万元/辆补助,邮政、物流、环卫等用途的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标准为4.2万元/辆。
为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支持,南昌市计划对市内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新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新产品给予补助。具体来说,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在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完成30辆(套)以上的销售后,南昌市将给予每个基本车型100万元的研发补助,给予每个型号关键零部件产品10万元的研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销往省外的新能源汽车的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南昌市将按销售总额2%给予销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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