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董事长刘义发建议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小型电动车

来源:企业供稿      2015/3/4   浏览62511次   

 


 

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产品基础,但在高端产品方面由于受电池技术、公共服务设施等因素的制约产业化进程缓慢。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考察上汽集团新能源汽车时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好用活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近几年,在山东、河北、河南、浙江、江苏、湖北、湖南等省的三、四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市场,兴起了深受广大老百姓欢迎的小型电动车,市场化推广和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在全国各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落实习总书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指示,尊重基层的创新精神,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小型电动车法律地位,使之规范管理、有序运行成为新能源汽车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小型电动车肩负着中国老百姓舒适出行梦的神圣使命。安全、环保、经济、舒适出行是每个人的追求。目前,城乡居民主要使用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作为交通工具。摩托车安全性能差,费用高,有尾气污染;电动自行车不能遮风挡雨,尤其是安全性、舒适性差;而三轮汽车只允许载货不允许拉人且油耗高,噪音大,舒适性差。小型电动车安全舒适,能避风遮雨,速度适中,四轮制动比摩托车安全,在家充电方便,一次充电续驶里程约120~200公里,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和办事效率。小型电动车经济环保。以前农民进城使用三轮汽车和摩托车百公里耗油3升以上(约合每公里0.2元)。现在,广大居民使用小型电动车百公里耗电8~10度(约合每公里5~8分钱),售价3万元左右,尤其是适用、快捷、低成本的用户体验,成为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首选,成为家庭短途出行的第二辆交通工具的最佳选择。小型电动车采用智能充电、智能防盗等信息技术,更加适应农村交通和居住现状,取代三轮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部分功能是大势所趋,加快了13亿中国人民实现舒适环保出行,将为人人向往的“APEC蓝”、“中国蓝”贡献力量。

 

二、小型电动车是治理大气污染、保证国家石油资源安全、国家电网安全的时代选择。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5亿辆,年消耗汽油2亿吨以上,原油的对外依存度达到58%以上。据测算,即使汽油价格降到2美元/加仑(约合4元/升),小型电动车的运行成本远远低于燃油车,优势仍然很大。2014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为52年之最,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等13地均创下历史纪录。城市空气中PM2.5的2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况且我国电力资源丰富,每天有约9~11亿度的低谷电。据测算,未来中国汽车既使全部电动化所消耗的电能也只占社会电能总消耗的10%。小型电动车零排放、零污染,其大量使用,将大大减少石油资源消耗,治理大气污染,同时晚上充电可替电网“分散调峰”,保证国家电网安全。

 

 

三、顺应市场趋势,将小型电动车作为“国民车”,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和规范行业科学发展。小型电动车满足了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的需求,解决了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成为深受老百姓欢迎的“国民车”。美国的福特T型车、德国的大众汽车、日本的轻自动车等都是“国民车”,使汽车大量进入家庭,也带动了汽车工业的发展。据美国媒体报道,苹果已经组建了数百人的团队,正在研发一款电动汽车。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国民车”,小型电动车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产物,是我国的“国民车”,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引导和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但由于国家强制标准不完善,行业标准不规范,生产企业准入管理不明确,导致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良莠不齐。部分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一致性条件强,产品质量可靠,通过了国家权威部门检测。但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以“电动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助残车”的名义简单装配,严重影响小型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准入标准,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小型电动车产品,引导和规范小型电动车行业科学发展。

 

 

 

2013年,工信部按照公安部最低速度不低于80Km/h、最短续驶里程不小于80Km的要求制定了“双80”电动乘用车产品标准,对全国的小型电动车进行了摸底检测,时风集团等部分具有实力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了检测。2014年8月,工信部、公安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组成的调研组先后三次到山东、河北、江苏、浙江等地专题调研小型电动车。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开展了“微型电动汽车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课题研究,提出了两种管理建议:一是作为特殊类别的“低速小型电动车”,归低速汽车类别进行管理。二是作为特殊类别的“纯电动四轮摩托车”,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而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11月征求意见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标准要求比现行新能源汽车的标准高很多,要求时速大于100Km/h及120Km/h,新建企业进入的难度很大。

 

为规范我国小型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对具有汽车生产资质、产品通过检测的“双80”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建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工信部按现行汽车管理办法允许轿车行业外企业申请准入。

 

第二,对达不到“双80”电动车标准的产品,建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工信部研究制定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办法,坚持准入放宽、标准从严,肯定小型电动车的法律地位并给予路权,引导和规范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刘义发
                                                                                          二O一五年三月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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