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充电桩电动车还充不上电

来源:第一电动网      2015/3/13   浏览27700次   

[摘要]作为行业内人士,经常会被人问起为什么电动汽车在有些公共充电桩上充不了电问题,特别是年前某车企组织电动汽车京沪高速公路行后,似乎有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很多人会提到既然充电有国家标准为什么还会存在电动汽车充不了电的情况,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复杂的,因为其涉及到诸多层面例如政府、车厂、充电设备商、运营商等,并且这个问题也是电动汽车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众多问题中的一环而已。

作为行业内人士,经常会被人问起为什么电动汽车在有些公共充电桩上充不了电问题,特别是年前某车企组织电动汽车京沪高速公路行后,似乎有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很多人会提到既然充电有国家标准为什么还会存在电动汽车充不了电的情况,回答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复杂的,因为其涉及到诸多层面例如政府、车厂、充电设备商、运营商等,并且这个问题也是电动汽车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众多问题中的一环而已。

 

一、充不了电的原因

 

除了充电设备或者是电动汽车故障原因,对于正常情况下,电动汽车充不了电原因可以从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两个方面来解释:

 

1、充电接口上,由于全球存在美、欧、中三大充电接口标准,因此,各车企在配置适合各自技术路线上对充电接口也进行了区别设计比如欧洲Combo接口、日本CHAdeMO接口、特斯拉的充电接口、部分美系和德系采用的CCS接口、中国的GB/T20234接口,这就意味着目前国外的车从硬件接口上就无法与国内充电桩进行连接,比如说tesla就只能通过自己建充电站来,来保证model s在中国的市场推广。

 

对于中国的国标GB/T20234,规定了交流与直流接口的标准,交流接口采用的是七针的设计,直流接口采用的九针的设计,国内车企都是遵循这个标准进行设计,但是早期一些车企考虑到电池寿命延长,某些车型没有设计直流充电的接口,一些车主在公共充电桩遇到了直流桩充不了电也是正常的。

 

各国充电接口

 

对于用户来讲,先要弄清自己车的充电接口是国内还是国外的,能交流充电还是直流充电是很有必要的。

 

2、通信协议上,目前充电协议的差异是目前充不了电的最主要原因,解释这个问题需要对交流充电与直流充电的基本原理及过程有所了解。

 

(1)交流充电的过程是交流电通过充电桩—车载充电机—动力电池进行传输,从国标设计上,不存在充电桩与整车之间的通讯关系,通俗来讲,交流充电桩就是一个功率稍大的插座,不存在充电桩与整车通信协议的对接,因此如果是交流充电,理论上所有车型都是可以充电的。

 

(2)直流充电的过程简单讲是直流电通过充电桩—动力电池进行传输,中间省去了车载充电机的环节,这就需要充电桩与整车控制装置或电池管理系统(BMS)进行通讯,国标GB/T20234上规定了通过CAN总线方式,以充电报文的形式对充电过程进行数据传输以及控制,其中直流接口上S+、S-两个针头就是用作充电通信的,另外国标GB/T27930还对通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现实中,充电设备商和车厂会有各自的充电协议,虽然都是符合国标规定,但是还是会带有各自的“特色”,如果没有事先进行通信协议的对接,是会出现充不了电的情况。

 

对于充电设施运营商而言,目前电动汽车只有通过车辆认证并在直流桩上充电后,才能够实现对整车状态、电池状态、充电桩的状态进行智能监控的功能,发挥其运维的作用,因此就需要用户在充电前对车辆信息进行入网认证,这样充电设备才能够正常识别用户车辆。

 

对于用户来讲,只有自己的车纳入到运营商的充电服务网络内才可以正常充电,否则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充电问题,这就是运营商让用户办理充电卡的原因,也是运营商经常提到的一车一卡绑定的原因。

 

二、原因背后折射出的问题

 

1、所谓的公共充电桩一直也没有体现通用性、兼容性的特性。目前某些地区的充电桩只对该地区的车企的电动汽车车型进行了联调,没有考虑到其他地区车型匹配的问题,这样建桩只是某款车型的“公共”充电桩了,这样何谈公共性?

 

2、电动汽车充电国家标准GB/T20234在2013年正式颁布实施,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其不够完善、细化等问题开始显露,例如在现实中,各个充电设备商都自己充电协议,各个车厂也有自己的充电协议,双方协议肯定会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3、充电设备商在设计中也缺乏对其充电协议上兼容性、通用性的考虑,每当电动汽车投放使用时都需要与充电设备进行联调;而部分车企对电动汽车相关技术、协议也采取的是保守的态度,开放程度不够,这就导致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形成了技术上的屏障。

 

三、充电问题的解决途径

 

1、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对充换电国标进一步细化以及优化,对国标中存在模糊性、争议性的地方需要进一步进行明确,充换电国标设计的合理及完善才是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

 

2、政府部门要起到裁判员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即将投入商业化运营的公共充电桩进行标准上的监督,对公共充电桩进行通用性以及兼容性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由运营商进行商业化运营,对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要责成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整改,甚至以后建立一个国家认证的充电设备目录也是可以考虑的。

 

3、由政府主导建立一个城市级的电动汽车数据监控平台,新进的电动汽车统一入城市网,车辆信息、入网、充电、故障等信息都能够集成到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上,这能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性,也可以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的智能化管理。车厂、充电设备商、充电运营商可以在这个平台下畅通无阻地进行协作、交互。

 

四、结语

 

对于现阶段电动汽车充不了电的问题,都可以看成一个事物发展初期所遇到常规性问题一样,虽然这考验着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但无须过多的忧虑。随着国标体系的完善、行业的重视以及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我相信这个问题只是会在短时间困扰着电动汽车用户,随着电动汽车行业内各方努力,最终会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李金成)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