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顺德财税局出台《顺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今后在顺德购买国家推荐车型目录内的纯电动汽车,并在顺德上牌,或将获得最高5.7万元的购置补助。
据悉,该专项资金将由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构成,2014年~2015年期间在顺德区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客车、出租车和专用车只需在顺德区上牌,车型必须是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可申请车辆购置补助资金。而根据目录标准,2014年购买的r250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获5.7万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