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动车“乱”与“惑”“正名正道”

来源:中国电动汽车网   萧暮雨   2015/5/2   浏览61455次   

[摘要]入春以来,城郊结合部位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增加。主要诱因之一就是电动代步车因其经济、快捷、灵活等优势,成为春冬交替期内的市民主要交通代步工具,市场占有率也越来越高,但不合格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电动车的不规范驾驶等也使得近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愈来愈多。与此同时,各省市又开始刮起了新一轮的电动车整治之风。

 

【中国电动车网 记者 萧暮雨】入春以来,城郊结合部位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增加。主要诱因之一就是电动代步车因其经济、快捷、灵活等优势,成为春冬交替期内的市民主要交通代步工具,市场占有率也越来越高,但不合格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电动车的不规范驾驶等也使得近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愈来愈多。与此同时,各省市又开始刮起了新一轮的电动车整治之风。

 

各省市整治电动车之“乱”

 

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了新的“马路杀手”。尤其在下班高峰时段的路口,混乱情况更是变本加厉,这些电动车总是一副“争分夺秒”的劲头,为了“快”,甚至不惜在人行道上逆行。绿灯尚未亮起,电动车就已经按耐不住,只要有一辆车“带头”冲出,其余车辆便跟着潮水般地冲入了路口。甚至有的电动车干脆在机动车流中肆意穿插,上演一幕幕的惊魂时刻,不时传出刺耳的急刹声,乱带来的是危险,是血和生命的代价。

 

混乱的电动车秩序,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治理不容忽视的一环。面对猛增的电动车数量和电动车驾驶人员淡漠的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各省市开始了新一轮的整治。

 

4月起,南宁交警在全市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日均查处逾万起电动车违法行为。电动车交通违法一经查处,驾驶员不能“交钱了事”,而要接受一小时或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处罚。这样“耗时间”的处罚方式,让许多原先习惯了“贪图方便”的电动车主大呼“伤不起”。

 

从4月10日起,昆明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最高可罚50元;对当事人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证明的,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另外,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交警将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落实统计仍未落户的电动车数量后再次通知新一轮落户注册时间。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违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又渐渐出现在道路上。由于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易被风刮导致车辆失去控制,而且遮阳伞也阻碍了后方车辆的视线。为了将安全隐患消除,三亚交警对于存在非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一律予以严格查处,暂扣车辆,并要求车主自行对违法加装的遮阳伞进行拆除。

 

针对当前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等较为突出的现象,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从5月份起至10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进行警告教育,派发宣传单张,并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对销售和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企业、商铺的查处行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了以上地区,杭州、泉州、太原、内蒙古等地也都在全力进行电动车整治活动。随着电动车数量的猛增,整治之风甚至扩散至全国范围内。

 

在电动车整治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从自我做起,驾驶员需提高驾驶警惕性;广大市民谨慎购买电动车,严格执行电动车的安全驾驶规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交警做好执勤工作,给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等等,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春季电动车复驶后涉及到的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

 

电动车整治之“惑”

 

电动车整治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每年各省市都会对电动车进行整治,但是结果都是微乎其微。电动车整治陷入困惑中,没有一个好的规划以及新的思路,出台不了新的管理办法,导致各界对于电动车整治进行击鼓传花,最后重任都落在交警身上。

 

这时,交警就有话要说了,在电动车整治中,交警只是象征,能力是有限的。每天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犹如洪水泛滥,每当绿灯亮起、甚至绿灯根本就没有亮的时候,上百辆电动车同时冲出路口,犹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束缚。他们表示这个时候逮住一个是一个,能劝能说的也都说了,可收效甚微。

 

说起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出,机动车主认为交警偏袒电动自行车,处罚的太轻。然而,在现实的交通生活中,电动自行车因其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取证困难、驾驶人无法接受处罚等特点使交警部门对路面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很难落实。

 

电动自行车“摩托化”程度越来越高,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电动自行车不需上牌登记,很多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的20公里时速,一旦发生碰撞,产生的冲击力远大于自行车,极易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加之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装置,俗称“肉包铁”,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发生。

 

在国家没有统一规范、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学习借鉴的情况下,要管好这么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群体,难度非常大。光靠交警一家的力量无法做到,必须依靠各级各有关部门,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成功。

 

在4月份南宁电动车整治中,南宁交警通过动员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引导,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旨在发挥他们的带头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新风尚,将南宁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不断引向深入,为建设“美丽南宁”“花样南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如何治理电动自行车上路乱象,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有市民提出应该从源头上避免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还有不少市民认为,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应该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相关的培训考核。

 

同时,在电动车整治过程中,网友们纷纷发出呼声:电动车是草根代步工具,不是一句禁就可以解决的,一味地就想着限制电动车,有为电动车想过出路吗?重点是要对电动车非法营运、进入限行路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利用电动车实施飞车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大规模、全天候整治。

 

为电动车“正名”“正道”

 

对于电动车整治,应该是把车管起来,而不是限起来,把所有的电动车摸清底细,符合标准的都上牌,形成一个规范。现在电动车乱窜是因为管不了它,为什么过红绿灯的时候机动车要停下来,因为车牌被拍照了要罚款,电动车敢乱窜是因为它没有牌照,没有任何成本。另外,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电单车合不合规矩,统一挂了牌之后就清楚哪个是合法的,哪个是不合法的。没有老百姓想故意去违法,关键是没有给他们指明方向具体该怎么做。

 

在现实的交通管理工作中,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不可能逐一查处,但是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进行源头管理更易操作。所以,国家首先要加强对厂商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进行生产,为电动自行车“正名”,避免其向轻摩方向发展。其次,交管部门可比照机动车的管理模式,针对目前已经购买的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由车主到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上车牌、发执照后方可上路行驶,为电动自行车的“身份”正名。

 

现在电动车就像没有任何约束的蝌蚪,想游到哪儿就游到哪,基本上是一个真空状态,没法抓。只有将电动车实行上牌,将个人信息跟征信系统都挂钩,那他今后就不敢乱来了。

 

以上海为例,电动车是实行上牌管理的,对于电动车先进行立法,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对第二类电动车发放临时牌照,设定过渡期,规定几年后淘汰;而危害性最大的“酷车”则进行严打,路上要查扣,商家也要禁售。对于电动车整治,各省市可以借鉴学习上海模式。

 

在为电动车“正名”的同时,还应该要想到解决道路基础设施问题。由于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滞后,罕见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屡屡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车毁人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只是电动自行车无道之“伤”的一个缩影。

 

所以前提是要让市民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道路条件,要是连这个基本条件都满足不了,还谈何整治?因此,在不断扩大机动车道路的同时,应当给非机动车留有道路空间,特别是公共交通普遍不够发达的中型城市,非机动车有路可走是保证其道路交通安全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电动车已经成为交通运输和代步工具的生力军。由于发展迅猛、管理跟不上,一时间几乎失控,它们已经变成了新的马路杀手。要想治理好,必须在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进行,下大力气才行。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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