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均每起电动自行车事故至少造成1人伤亡

来源:山西日报       2015/5/6   浏览6244次   

 

 

 

 

图:5月5日,记者在太原市府东街、新民中街等路段,拍摄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乱象。
 
   

如何驯服“脱缰野马”?
 
   

平均每起电动自行车事故至少造成1人伤亡
 
   

 4月24日,太原市桃园南路新泽巷口附近,一男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一辆公交车碾压致死;去年10月21日21时,太原火车站地下通道内,一辆大货车将前方行驶的电动车撞倒,酿成一死一伤惨剧;去年6月11日,东中环高架桥上,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违规上桥行驶并发生碰撞,之后引发连锁反应,造成3起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背后,共因都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也就是所说的闯入、占用机动车道。目前,由于电动自行车违法成本低、管理难度大,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顽疾,其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据太原市交警支队不完全统计,今年1-2月,太原市共发生36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造成7人死亡、32人受伤。而去年,太原市共发生此类交通事故345起,造成429人伤亡。
 
   

而去年全年,山西全省共发生932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共造成1203人伤亡,其中239人死亡。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占全省交通事故总数的近20%。对比发现,平均每一起电动自行车事故,至少造成1人伤亡。
 
   

对于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原因,交警部门分析,主要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购买不需要登记备案,管理严重失控。同时,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方,骑车人普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载人、闯红灯、骑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此外,部分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或其路口被堵,将电动自行车挤上机动车道也是原因之一。
 
   

为此,交管部门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要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要超速行驶,在拐弯路段或遇路口、信号灯时,更要减速慢行,不要逆行。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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