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角力居民承受力 专家求解政府投入

来源:第一财经      2007/4/23   浏览2891次   

提高水价的呼声正在加大,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城市居民水费支出存在较大空间,还可提高一倍以上,而水务企业也在期待更大的利润空间。


水价改革方向是市场化

“中国水务国际大会2007”4月19日至20日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在此间表示,目前我国平均水费支出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偏低,仅为1.17%。

“这不能起到鼓励节水的作用。”王永治认为,如果提高2%至3%的比重,从总体上讲不至于使城市居民不可承受。

威立雅水务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Regis Calmels认为,目前国际上生活用水和污水的服务费用应该在城市人均收入的3%至5%之间。

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也在此间表示,应尽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形成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机制。征收污水处理费,并逐步调高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

王永治称,在我国水资源利用低效率和浪费现象十分明显。市场化应成为水价改革的方向,以市场机制作为水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


居民承受力是最大门槛

“尽管各地普遍存在着提高水价的冲动,但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介绍,据建设部测算,目前水费支出已占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的3%至4%,已经接近其承受能力比较靠上的界线。

秦虹分析,目前在居民水费支出中,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在整个城市居民水价里面占的比重比较大,挤压了供水企业提高水价的空间。据悉,我国一些城市的每吨污水处理费已经达到1.1元。

秦虹称,虽然建设部就水价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文件,但水价会逐步调整,“仍然是逐步向上调的趋势,但是调整的速度可能不会像前几年那么高、那么快。”

与会专家认为,不论提高水价还是提高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在操作上应逐步提高,不宜一下子幅度过大。水价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会大于多数城市居民,对此应予以补贴。但补贴宜货币化,而不宜规定免费用水量,因为这不利于促使低收入群体节水。对农民由此增加的负担,也宜进行补贴,与其他生产资料补贴相类似,在条件成熟时合并为农业生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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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限水企利润率

据了解,2010年我国供水投资将达到2000亿元。

有专家认为,我国水务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污水处理的发展甚至将超越目前的水电产业。

“但依照目前的水价,水务企业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马来西亚联熹水务集团执行董事Koh Boon Sian说。

秦虹称,有的地方在吸引社会投资的过程中,盲目地卸掉政府的包袱,完全寄希望于依靠市场力量,完全靠企业投资来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困难,不是完全可行的。

她透露,下一步,建设部将明确政府在公共事业发展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必要的财政投入。

“1998年国家曾出台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城市供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应该在8%左右,依靠贷款或外资企业可以提高到10%。”秦虹说,这些年水务市场已经有很大变化,水务企业的回报率政府没有具体的规定。水务企业的利润率主要应该取决于企业与政府合作协议的签订内容以及竞争的结果。

记者: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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