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禁摩限电”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禁摩限电”的有利局面,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5月31日,光明警方在公明广场开展“禁摩限电”集中宣传日活动,并组织辖区30个社区同时开展“禁摩限电”宣传活动。
记者在宣传活动现场看到,警方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乐的方式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对“禁摩限电”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前有近2000人观看,触目惊心的案例展示,让市民深刻认识到违法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据了解,为加强新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禁摩限电工作部署,新区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非法销售维修改装摩托车电动车窝点一律进行查处。同时,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7月1日前,应将摩托车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电瓶最大电压不超过48伏。
(责任编辑: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