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在武汉“消失”

来源:成都日报(成都)      2015/6/15   浏览10634次   

 

 

核心提示

 

2011年,武汉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了3年过渡期管理,去年10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穿梭于城市中的霸气“电马儿”,换成轻便、小巧的“叮叮猫儿”,会是啥子样子的效果?曾在成都工作近两年的武汉人索引称,“电马儿”被“叮叮猫儿”取代,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少了,道路交通更为顺畅,骑车人的安全意识也显著提高,城市更为清爽。去年12月和今年5月,记者先后两次赶赴武汉,感受“叮叮猫儿”带给武汉市民的新生活。

 

骑车人:

 

安全系数更高

 

街面清爽不少

 

家住汉阳王家湾的索引,大学毕业后曾在成都工作近两年,2012年回到家乡武汉。“回武汉时,超标电动车正处于3年过渡期中,那时街面上的超标车还比较多,和成都的情况比较相似。”索引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街面上的超标电动车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速度较慢、安全系数更高的小型电动自行车,街面也就清爽了不少。对于这种合标的小型电动自行车,索引拿成都话形象地称其为“叮叮猫儿”。

 

杨晓帆在武汉南京路一家摄影器材商场上班。她的第三辆电动车是去年国庆节期间购买的,花了2000多元钱。相比于之前大块头的“电马儿”,杨晓帆更喜欢这辆粉红色的“叮叮猫儿”。

 

在杨晓帆看来,电动车只是一个代步的工具,去近的地方买买菜什么的还可以,去比较远的地方坐公共交通工具更方便。“骑电动车超过30分钟才能到的,我都是选公交或者地铁。”杨晓帆说,这一理念已慢慢根植于武汉人心中。

 

去年12月,记者第一次前往武汉,发现结束超标电动车3年过渡期之后,武汉的城市道路十分清爽,只有极少数的超标电动车出没,而且多是在晚上。今年5月,当记者再次前往武汉时,连续两天在市区走访,没有发现一辆超标电动车。

 

武汉交警:

 

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总数明显下降

 

说到武汉城市道路的清爽,就不得不提于2011年展开的电动车上牌工作。随着3年过渡期的结束,超标电动车已禁止上路,武汉人民正感受着城市交通可喜的变化。

 

武汉交警介绍,2011年6月17日,武汉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集中上牌期为3个月,上牌收取工本费共计20元。“那时候,武汉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万辆,90%以上都是超标电动车。”

 

3个月后,有70多万辆电动车上了牌:超标车上“黄牌”,合标车上“白牌”。对于无牌上路的电动车,交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后来,武汉市民渐渐尝到了“叮叮猫儿”的甜头—安全。截至今年4月30日,武汉上牌的合标电动车达72万余辆,而2011年3个月的集中上牌结束时,合标电动自行车仅仅只有3万余辆。

 

武汉交警介绍,去年10月1日,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之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总数明显下降。

 

处罚:

 

超标电动车上路

 

最严重将拘留

 

去年12月11日下午4时许,在武汉市建设大道新华路口,一辆挂着“黄牌”的超标电动车被交警拦下。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电动车的牌照是“武汉C40786”,骑车人吕师傅正在把车后座上的两台电视、一台电脑显示器搬到一旁的街沿上。武汉交警熊威介绍,这辆电动车搭载着旧家电骑行到路口,非常危险,而且按规定超标电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所以执勤民警将该车暂扣。

 

武汉交警介绍,凡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押车辆,并视情况对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200元罚款、扣12分;持有非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扣24分,行政拘留10日;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1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

 

变化:

 

事故伤亡情况减轻

 

去年12月10日,在建设大道上发生了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熊威称,按照之前的经验,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现场往往比较惨烈。然而,这一次,被撞倒在地的“叮叮猫儿”骑车人仅仅只是受了皮外伤。

 

熊威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比较常见的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的交通事故。可是,伤者的伤情较之过往则要轻很多。 “以前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比较重,现在电动自行车车速降下来了,给机动车驾驶员和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充分的反应时间,一方面交通事故数下降了;另一方面即使发生了车祸,车祸的伤亡情况也要小很多。”熊威说。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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