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动车管理条例怎么定?您有建议赶紧提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15/6/18   浏览49648次   

 

 

禁止拼装电动车、电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未登记上路的罚款50至200元……15日,南昌市首部电动自行车法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出炉,元芳,你怎么看?

  

“我家儿子读小学一年级,我每天用电动车载他上下学。他今年才7岁,但个头高,看上去和10岁的孩子差不多。我觉得‘限载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条就不合理,我怎么才能向交警证明,坐我车后坐的儿子真的未满12岁?”17日,网友“吃不胖的水蛇”针对《条例》向中国江西网提出她的质疑。

  

据统计,南昌市138万辆电动自行车,您是否也是车主之一?如果您是私家车车主,又是否与电动车共同行驶时产生过困扰?

  

即日起,向广大网友发出邀请,您可以把您的意见建议通过微博,@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大江论坛,江西手机报,大江网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告诉我们,我们将搜集你们的意见建议,带给南昌法制办。

 

征集方式:
  

1,网友可通过江西微博、新浪微博将自己关注和关心的问题以话题的形式发布,并@中国江西网、@大江网;
  

2,在大江论坛的“南昌为电动自行车‘量身定法’你有意见赶紧提”帖子中留言;
  

3,通过江西手机报彩信版互动平台留言,移动用户可编辑您想说的话,发送到106580007604(免收信息费);
  

4,下载登陆江西手机报客户端,在本条稿件后面以跟帖的方式发布话题;
  

5,关注大江网官方微信(账号:dajwjx)、江西发布(账号:jiangxifabu)、江西新闻(账号:jxrb_jxnews),并在微信相关区域与我们互动留言。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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