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推动立法 全面整治电动车乱象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5/7/31   浏览9158次   

[摘要]在海南,电动车违法行使的乱象被称为交通顽疾。在7月30日下午举行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电动车乱象整治成了专题询问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海南,电动车违法行使的乱象被称为交通顽疾。在7月30日下午举行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电动车乱象整治成了专题询问不可回避的问题。

 

“电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非常突出,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让人胆战心惊。”民进海南省委专职副主委王传荣最关注电动车管理问题,会上,她直接把问题抛给了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公安部门到底会采取什么措施,治理好电动车乱象?最近开展的‘八不准’最严整治措施,效果如何?如何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工作?”

 

“海口市有200万人口,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有四分之一的人靠电动车出行。”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首先拿出了一组数据。他说,电动车出行仅是交通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早在2005年,省公安厅就起草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规定,并提交给省政府法制办,并进行了立法调研和考察,但因当时各方对草案争议大,管理规定暂未出炉。

 

2011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通过办理牌照、路面执法等综合措施,电动车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但因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和建设比较滞后,电动车经销商生产销售不够规范,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较差,再加上海口市管理电动车的警力有限,电动车乱象称为交通顽疾,且全省其他市县还有50万台电动车未纳入管理。近年来,电动车的事故率也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电动车事故151起,死亡29人,财产损失60多万元。

 

李洪透露,省公安厅正在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夏季交通整治工作,电动车被列为整治重点。其中,海口市从7月20日起,开始整治电动车违章违规乱象,整治标准为“八不准”: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在驾驶电动车时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载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被称为“史上最严”措施。

 

李洪说,省公安厅也将继续推动电动车管理立法工作,并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