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实用、环保、易操作等特性深受人们的喜爱,成为了众多人们的常用交通工具。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实用、环保、易操作等特性深受人们的喜爱,成为了众多人们的常用交通工具。然而在它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一些交通安全隐患。
平静的路面上突然冲出一个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让人措手不及。除了这种情况,细数电动自行车的罪数,还真是不少。
罪数一:超速行驶

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据统计,国内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如今已超过1亿辆,然而符合标准的可能不超过20%,启动时甚至会与机动车并驾齐驱。
罪数二:私自改装

除了将电动自行车开到最大适度行驶,有些人还特意将车进行改装。限定时速20公里,改装后可跑8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200公里。改装乱象更是横生,螺丝刀一拧速度即可翻翻,调速过程仅需大约10秒钟。
罪数三:违反交规
由于电动自行车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等问题,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变道、无视他人行使、边骑车边打电话似乎成为了他们的常态,认为交规只是给汽车规定的,与己无关。正是因为无视交规,酿成了一个个无法挽回的悲剧。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案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超四成与电动自行车有关,且数据正在急剧增加。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最危险的交通方式。
罪数四:占道行驶

人行横道上、机动车道上、公交车道上、高速路上……无处不在的电动自行车在人群、汽车、公交车中穿行着。他们会与走在路上的你擦肩而过,会与机动车“飙车”,总之不管有没有路,都能让他们骑出一条路来。
罪数五:超载
电动自行车原本是轻便灵活的,然而,一辆车载着好几个人,车周身捆绑着大小包裹,或者让小孩站在电动车踏板上,诸如此类的现象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这样的超载,不得不使车辆变得笨拙,骑行人难以掌握平衡,甚至于来不及躲闪迎面而来的小汽车。
罪数六:野蛮驾驶

除了以上几种驾驶行为外,骑电动车的人们还会有各种让你想象不到的行为:突然从某个路口冲出来、在马路中随意穿梭而行、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利用驾驶方便之余,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罪数七:随意停放

不管是人行横道、自行车道,还是公交车站、小区门口,只要有个空,就能停上几台甚至数十台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一般都装有防盗警报装置,稍不留神碰到它就会吵个不停,严重扰民。
罪数八:顺电线充电
电动自行车的随车电池一般都是可以拆卸下来的。但由于重量较大,有些人为了图省事,便会从自家窗户顺下一个插线板为其充电,一冲就是一天或一宿,充完后的插线板便裸露在外。殊不知这样不仅会造成火灾灾害,还有可能会电到路人,尤其是在旁玩耍的小孩子。
来源:搜狐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