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交通厅制定《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数额将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交通厅制定《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数额将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按照计划,2015年至2019年,各市、县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65%。达到规定推广比例要求的,省财政将全额拨付补助,否则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的20%。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的总体思路是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公交车购置和运营成本,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循序渐进,分类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根据规定,安徽省将调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作基数,逐年递减,到2019年减少60%。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按所有在用的公交车辆标台数平均分配,且参与分配的车辆年运营里程不低于2万公里。省财政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来源:安徽日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