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已经禁止上路行驶。
家里有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的市民注意了!记者11月12日从广州市交警部门获悉,核发临时牌证的超标电动车有效期将在今年12月31日结束,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已经禁止上路行驶。
据了解,为加强管理,从本月9日开始,市公安、质监、工商、经信、环保等部门各负其责,从生产销售、车辆流通、路面查处等环节全方位加强对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的管理,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汽油助力车上路一律扣车
记者11月12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11月份开始,市交警部门对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和无牌超标电动车的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
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类自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本月起至2015年年底前,将对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和没有临时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对已办理临时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查处。
交警部门介绍,2016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结束,已办理临时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同样禁止上路行驶,否则一律查扣。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查处相结合
据介绍,为推进超标电动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整治工作,市交警部门从11月起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查处相结合的措施,加强对超标电动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路面查处工作。
其中,从11月9日开始,市公安交通理管局每天抽调机关警力联合蓬江大队到路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地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巡警、特警、派出所,不定期在辖区不同区域开展整治行动。
据统计,仅11月9日、10日两天,市交管局机关民警联合蓬江交警大队民警已定点查扣超标电动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38辆,江海交警已查扣21辆。
江门拟全境禁行“黄标车”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江门市拟从今年12月份开始,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措施,届时,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社会各界人士是“支持限行”、“反对限行”还是有“其他”意见?从即日至今年11月16日,社会各界人士可向江门市环保局或江门市公安局提出自己的看法。
记者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中获悉,江门市决定从今年12月份开始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措施,届时,全天24小时将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江门本市籍和外市籍汽车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除外);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