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管理失位“在整治交通乱象中,最难管的是电动自行车。”一位值勤的交警表示,“一个路口交警加协警才几个人,但来来往往的电动自行车实在太多了,想处罚也罚不过来。”
管理失位“在整治交通乱象中,最难管的是电动自行车。”一位值勤的交警表示,“一个路口交警加协警才几个人,但来来往往的电动自行车实在太多了,想处罚也罚不过来。”
根据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以警告或罚款20元。
事实上,近年来福州一直在整治电动自行车,从限摩限电,到上牌管理。今年9月,该市对试行5年多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代办登记制度,制定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具体实施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既然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建档,就不能法不责众,对其放任自流、疏于管理。
实际情况却不乐观。福飞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负责人说,“现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几十元的上牌费,骑到路上只要你不载人,交警也基本不管。”
此外,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具体规定的交通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一个条款涉及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处罚规定,即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有律师认为,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管理失位也就不足为奇了。
“路权”之争“其实我们也不想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但实在无路可走。”福州市民刘女士如是说。
由于历史原因,福州的城市道路较为狭窄,在市中心,不少道路无法划出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要通行就得驶入人行道,否则就被迫闯机动车道。
在西宾门口,早高峰时间,记者看到这里等候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排的长队足有两三百米。“这里原本有非机动车道,但前几个月被并入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只好挤占了原本就窄的人行道了。”刘女士告诉记者。
此外,福州几座过江大桥由于设计问题,导致非机动车上桥不方便,不少电动自行车就直接驶上了机动车道。洪塘大桥原来没有非机动车道,后来新划了非机动车道,但进城方向非机动车道的平均宽度约75厘米,出城方向的平均宽度则约为66厘米,最窄处只有49厘米。“这只能逼着我们骑上机动车道。”
在许多电动自行车主看来,城市交通治理与“路权”密切相关。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