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超标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驾驶证件,南昌主城区道路也全天候禁行超标电瓶车、燃油车。
12月13日,距离小樊被无牌执法车碾轧身亡已有两天,虽然事故责任划分尚未定论,但南昌不少派出所已告诫警员不要开四轮电动执法警车出去。事件持续发酵,不少市民发问:四轮电动车无证不能上路,为什么市场还在卖?执法部门为何采购四轮电动车?这些车辆又是如何上路的?
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
早在去年4月,南昌市政府就发布了《南昌市关于开展电瓶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凡是不符合“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等电瓶自行车登记标准的电瓶车,均属“超标”车,交警部门将按机动车进行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超标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驾驶证件,南昌主城区道路也全天候禁行超标电瓶车、燃油车。
派出所停用电动巡逻车
13日早上,看到肇事司机褚某被拘留的新闻,南昌市一派出所负责人胡警官赶紧通知所内警员“四轮电动巡逻警车不要上路了。”
胡警官所在的派出所目前有两辆四轮电动巡逻车,几年前发放的,对于出警次数多警车又不够用的派出所来说,这种电动巡逻车非常实用。“体积小,我们巡逻时一些小巷子都过得去。”
小樊事件发生后,胡警官心里咯噔了一下,“我们现在开出去不就是知法犯法吗?”
和该派出所一样,市区不少派出所民警接到所领导通知,要求平时用于出警和巡逻的四轮电动车,暂时不要用了。
小樊事件引发市民三问
走在南昌街头,经常能看到一些中老年人用电动四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洪城路电动车一条街一店员也说,四轮电动车主要是卖给中老年人。“不用上牌,也不需要什么驾驶技术。”
对此,市民不禁要问,目前电动四轮车不能上牌,商家却打出“不用上牌”的噱头,纯属误导消费者,为什么没有部门来管管,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
采访中,不少基层派出所、城管中队都表示,四轮电动车不是自己购买的。“要不是出这个事情,我们真没有注意到这样的车子按机动车管理,我们开出去如果出事了,责任是不是要我们个人承担?”
还有不少市民质疑,根据规定这类车子不能挂牌,禁止上路,南昌为何还有这么多部门采购?
“南昌不管是开展‘五车’整治,还是电瓶车综合治理工作,都把此类车子列为整治范围,为什么职能部门还在开车执法,他们上路难道就不属于闯禁行?”市民李先生说,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职能部门的形象。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