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5个省、直辖市35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进行了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1%。其中,仍是小型企业的质量存在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8%。
抽查发现,电池工作时的放电时间不足、-10℃低温容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以及过充电性能不好及外形尺寸超标是电动车电池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常州市鸿轩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型号为6-DZM-14的电动车电池,不仅电池工作时的放电时间不足,而且还存在着-10℃低温容量、过充电、外形尺寸等多项指标不达标的现象。而姜堰市天浪电源设备厂生产的一款型号为6-DZM-14的电动车电池,也因电池工作时的放电时间不足及标志不合格而未能达标。此外,浙江省长兴县利众电源厂生产的型号为6-DZM-20的“利众”牌电动车电池,也同样存在-10℃低温容量低温容量及外形尺寸等不合格现象。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