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事故不少见 交警盼出台统一标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3/22   浏览7149次   

[摘要]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这不,青岛西海岸新区的男子程某,因醉驾电动三轮车担刑责,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为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吗?这不,青岛西海岸新区的男子程某,因醉驾电动三轮车担刑责,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电动车上路一直是个话题,存在的违法行为屡被诟病。3月21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销售挺火,一天能卖出10多辆,车速甚至达到三四十迈。按照相应的标准,这些电动车车速快,理应挂牌却又不在挂牌之列。交警盼出台统一标准进行管理。

 

电动车事故并不少见

 

青岛西海岸新区西城区的程某,因为醉驾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经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珠峰牌电动三轮车属正三轮摩托车,归属于机动车范畴。不仅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还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程某也想不明白,明明是电动三轮车,咋就成了机动车呢?一再声称自己骑的是电动三轮车,并不是机动车辆,就算喝酒也不属于酒后驾驶。记者从黄岛交警了解到,类似电动三轮车事故,他们之前接警并处理过几次,按照规定进行鉴定后,做出相应的判罚。去年12月,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处理一起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和轿车刮蹭的事故,后经司法鉴定,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苑某经检测,其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0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数值,属醉酒驾车。该男子因此也成为青岛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的第一人。

 

无论是电动三轮车,还是助力的二轮电瓶车,在我们的生活中很是常见。可是这些电动的车速有多快?市场销售情况又是如何的呢?21日,记者走访青岛多家电动车销售店,探访了电动车销售市场。

 

有商家一天卖10多辆

 

在李村大集附近,多家电动车商户忙活生意,电动三轮车摆满了商户门口,消费者络绎不绝。“买来主要是做个小买卖,电动车也不用办理号牌,使用起来比较方便。”正在看车的曹女士告诉记者,身边不少朋友用的就是电动车,平时拉点货到市场上销售,也有朋友是把它当作代步工具,给家里的老人买来使用,“现在很多快递用的也是电动车。”

 

李村河南岸的一家商户门前,摆满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相比周边的其他两家商户,生意算得上红火。该商户的业务人员介绍,电动三轮车操作起来简单,平时充电就可以使用,也不用挂牌,所以并不缺少购买者。20日赶上了李村大集,他们一天就销售十多部车。西侧的一家商户说,他们一上午也销售了五六辆车。

 

在现场了解的过程中,商户均宣传称不用挂牌,而且使用起来方便。记者从商户口中了解到,这些三轮电动车售价在2000元左右,根据电瓶的不同价格也不一样,有的甚至要价达到3000多元。上述南岸店铺的销售人员说,购买电动车主要是方便,压根不必担心挂牌的问题,有的电动三轮车充电四五个小时,基本就可以开出来上路了。电动三轮车的时速能达到三四十迈。

 

交警建议出台统一的标准

 

按照《电动自行车国家通用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必须持驾驶证驾驶。也就是说,超出了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应该被认定为“机动车”。

 

“如果按照机动车来管理,是不是也得办理牌照、考证、走机动车道?”市民汪先生不解。也有市民认为,如果这些电动车不符合相应标准,那就应该属于问题车辆来管理,质检和工商部门为何不处理。“从如今覆盖面广的电动车看,市场对于这些电动车有需求,企业是否为逐利而放弃了标准?这些部门的监管似乎空白了。”记者咨询质检和工商部门,并未得到相应的答复。有交警部门向政府建议,希望出现相关政策或指导意见,对电动三轮车等助力工具进行规范化。

 

来源:半岛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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