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汉市环保局2015年启动了“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三五”过后,武汉市环境质量将会是怎样的面貌?你可以通过环保局官方网站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构想。
武汉市环保局2015年启动了“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形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在今年4月12日至5月11日期间,武汉市民可通过武汉市环保局官网,对武汉市环境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构想。《规划》提出,到2020年,会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十二五”期间武汉环境逐步改善
《规划》首先对武汉市“十二五”的环境规划进行了评估,认为《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后,武汉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各项环保工作措施,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完成了二环线至三环线内755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等高污染车13.4万辆,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柴油和汽油。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3天(按老标准),比2010年增加19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56.1%、8.8%和3.7%,PM2.5较2013年下降25.5%(2013年武汉开始对PM2.5进行监测)。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开展了长江、汉江、府河、巡司河武汉段等重点河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排口排查,2015年主要湖库、河流断面数值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类别的比率分别为38.1%和69%,分别比2010年提高14.4%和1.5%。
2014年,武汉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率分别为223%、135%、203%和100%,提前一年超额完成湖北省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
努力实现全年4/5时间有蓝天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武汉市环境保护面临压力和挑战,体现在复合型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产业结构偏重,煤炭需求居高不下;优质生态产品供应能力不足,公众对良好环境的期望不断提升等。
根据《规划》,武汉市在“十三五”期间将深入推进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80%,PM10和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40%左右,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考核断面和点位的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81.8%,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从现状情况和目标值对比来看,武汉市想要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并不容易,2015年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52.6%,到2020年的目标值为80%;2014年武汉市考核断面和点位的数值优良比例为63.6%,到2020年的目标值是不低于81.8%。
“十三五”将控制煤炭消耗总量
根据今年1月份武汉市政府的“武汉市空气污染源解析和治霾建议”报告,武汉市大气颗粒物来源研究初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武汉市PM2.5综合来源主要为工业生产和燃煤等,武汉市PM10综合来源解析主要为扬尘等。
《规划》将控制煤炭消费、能源结构调整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提出推进高耗煤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严控燃煤项目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煤设施,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在燃煤消费总量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力争武汉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按年均下降2。6%的速度削减。高污染燃料区内现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餐饮业、服务业等燃用原(散)煤或型煤的设备和装置,应当在2016年实施拆除或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在工业固废利用方面,到202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钢渣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冶金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以阳逻电厂、青山热电等燃煤电厂为重点,推进粉煤灰全量、高效利用,鼓励脱硫石膏生产建筑石膏、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等新型墙材,到2020年底,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保持10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
推动调整能源结构和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新能源,扩大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应用范围,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2万辆以上;开展市级低碳城区(社区)试点创建,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到2020年,实现新建建筑100%节能达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
2020年主城区全部使用新能源公交
在空气治理方面,《规划》提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动态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单式精细化管理模式,指定分区分行业控制目标。武汉市将实现拥抱蓝天行动方案,通过采取“八禁一推广一优化一提升一转型”等系列措施,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0%,PM10、PM2.5年均浓度下降40%左右。
武汉市全市禁止新建钢铁、水利、平板玻璃、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除武汉化工区外的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对电厂、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理,2017年前完成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实现硫、氮、尘以及重金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面,到2017年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建成监控体系,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提升车用汽柴油品质,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20年,主城区全部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渣土密闭运输率、出土工地进出口食品安装率、房建工程和市城建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在线视频监控覆盖率均要达到100%。三环线内不得新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碳烧烤。还将加强与周边地市协作,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全面排查武汉市各类水体环境现状,公布黑臭水体名录,明确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2017年底前几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重点调查府河、通顺(东荆)河、滠水、巡司河、马影河等水质不达标河流流域水环境状况,研究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到2017年,确保长江、汉江等重点河流稳定达标,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已有达标水体水质不得退化降级;到2020年底,实现通顺河、府河入江断面水质总体改善。实施墨水湖、南湖、南太子湖等9个中心城区劣五类湖泊水环境整治工程,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劣五类湖泊;指定综合整治方案,逐步整治41个非中心城区劣五类湖泊,优先治理人口密集区湖泊,到2020年,新城区劣五类湖泊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结合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
《规划》同时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界定,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建立土壤污染数据库及污染地块清单,创设土壤污染档案。
来源:长江商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