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在小区公共场地 物业公司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5/5   浏览17921次   

 

“我们是小区业主,为什么不让进去?”“电动车停在公共场地,为什么要缴纳管理费?”5月4日中午11时左右,在市区榕御小区大门口,业主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因电动车收费问题上演“口舌之争”。

 

事情得从今年4月10日说起,那时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每一幢楼的入户大堂贴一张告示,声明要开始收取电动车管理费,但大部分业主对其合法性存在疑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和业主沟通,问题就搁置下来。业主以为此事不了了之,直至5月4日物业人员在大门口设置了门禁卡,事情才爆发出来。

 

记者闻讯到现场时,看到十几名保安堵在门口,一部分情绪激动的业主在和保安理论。“物业公司并没有很好地规划一片停放电动车的区域,既然没有管理,还要收所谓的管理费,实在不合理。”业主郑先生愤愤不平地说。他把记者带到地下停车场,只见不少电动车停在汽车过道上,存在安全隐患。不愿意交费的业主认为,地下停车场属于公共场所,划入每个业主的公摊面积内,业主有权停放而不用交费;至于电动车充电产生的电费,物业已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他们建议采取自愿交费的方法,物业公司规划出几块合理的停放电动车的区域,分别让有交或没交管理费的业主停放,当然有交管理费的业主才享有车子丢失、受损等相应得到赔偿的权力。对没交费的业主,物业人员没有管理其车子的责任。

 

对于上述业主的看法,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业内人士。漳州市仁胜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说,过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从法律层面来说,物业公司收取费用并不合理。但共有也不能等同就可以乱停放,必须有统一管理,不能影响小区日常活动。“物业公司如果在合法管理下收取费用,是可以支持,但物业公司必须拿出合理布局方案,报给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才可视为合法、正当。”曾律师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小区物业公司人员已和居委会、辖区派出所、业主代表达成初步共识,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经理说,收取电动车管理费用的初衷是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更好地保护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公司在实施过程中确实有些地方做得不到位,他向全体业主表示歉意,同时也希望业主能够理解他们的苦心。如今公司已将收取费用的时间推迟至本月15日,在这期间公司会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勘查、测算和审查,希望业主能够配合,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来源:漳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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