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成本、环保、便利程度等诸多考虑,保有量高达2亿的电动车俨然成为我国城镇居民出行首选交通工具。
(中国电动车网 记者 董丽雪)由于成本、环保、便利程度等诸多考虑,保有量高达2亿的电动车俨然成为我国城镇居民出行首选交通工具。随便哪条马路上都绝对少不了电动车的身影。
可近日连续的极端高温可害苦了众多电动车主。不同于汽车,电动车没有空调降温,没有车顶遮阳,骑行在路上,对毒辣的太阳避无可避,使得夏季选择电动车出行成了一件“受罪”的事。
同时伴随高温出现的还有电动车加装乱象。据报道,7月21日上午,浙江吴江滨湖交警中队的警察在辖区内巡逻时,在苏州河路上意外发现了一辆正在路上疾驰的非法加装电动车,令人诧异的是,这辆非法加装的电动车,加装的不是遮阳伞、遮雨棚等,而是一台直径有40-50厘米的电风扇。
其结果当然是民警劝导车主拆除了风扇。毕竟在高温天气里,电动车加装这种避暑方式,在行驶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管是遮阳伞、遮雨棚,还是电风扇,非法加装后都会使得整个电动车重心偏移,特别是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加装物极易摇晃,对车的灵活性造成影响,车辆容易失去重心而侧翻。并且因为加装物遮挡了视线,扩大视觉盲区范围,同时为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干扰,这些都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而且遮阳伞加装在电动车前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很容易刺伤驾驶人的心脏或者颈部。
这并不是耸人听闻。去年5月,一四川男子骑电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幸打滑摔跤,长20cm的电动车遮阳伞柄直接插入腹部,造成严重伤害。遮阳伞柄直接从胸膛穿过,刺穿胃部,把肋骨都戳断了,最终导致脾脏破裂,伤势极其严重。7月18日,一骑摩托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而因为加装遮阳伞引起的刮蹭、跌倒更是数不胜数。
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也是违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最近,福州、惠州、宜昌、宁波等多地交警已经开始开展非法加装遮阳伞整治活动,一经发现就会没收伞具及罚款。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