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电动自行车理赔缘何“缩水”

来源:      2005/12/27   浏览6889次   

买车最怕被偷。有了电动车失窃险,徐先生买电动车时就安心多了。可等到电动车真的丢了之后,他向经销商索赔时,却出乎意料地麻烦,他忙碌了一整年至今还没有结果。

经销商:现在售价一千六,其实相当两千五

徐先生的电动车是2002年12月底买的,花了2500元,当时他还买了失窃险。“我记得很清楚,买了保险的电动车,如果在一年内丢了,可以按车价的50%赔偿。”

2003年11月一天的中午,徐先生把电动车停在省人民医院旁去吃中饭,只一会工夫,回头就发现车子被偷了。他马上向派出所报案,并迅速把相关资料交到了经销商手上。

一个月后,徐先生拿到了派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本以为马上就可以理赔了,对方却说徐先生没有提供购车发票,不能理赔。

直到今年9月,几经周折,徐先生终于得知理赔单下来了,可以获赔50%,大约是1250元。他去专卖店挑了一款新车,零售价是1600多元。徐先生想,获赔1250元,那么,再加三四百元,就可以买辆新车了。

谁知,店里的工作人员硬说这样是不可以的,只有再出1250元才能买他看中的这款车子,原因是这款车的性能和徐先生当初花2500元买的性能差不多。“这也太离谱了。现在电动车都在降价,既然保险公司赔了我1250元,我现在想买1600元的电动车,应该是出350元就可以了。如果要我再出1250元的话,那么相当于保险公司才赔给了我350元!”徐先生说,到了最后关头,事情又被搁住了。

消协:差价补偿问题上,应该参照现市价

经销商称,保单上写得很明确,车辆丢失后是赔车,不能直接折合成现金。而且,徐先生未能提供购车发票,严格地说不能理赔,后来公司做了让步,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才理赔成功。所以,事情才会拖了这么久。“顾客当初买的车,现在已经不生产了,我们只能提供类似的车辆供他选择。”这位经销商说,电动车的功能已越做越新,看起来差不多的款式,现在卖2500元,而在2003年,很可能可以卖到3500元。因此,如按顾客的想法,在1250元的基础上直接补差价,是行不通的,需要协商解决。

市消协陈副秘书长认为,如果没有原款式的车辆,而保单又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处理办法,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其他车辆供消费者选择。但在差价补偿的问题上,应该参照现在的市场价。

23日下午,徐先生与公司再次当面协商,但最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记者提出要求看保单,该经销商称,保单已经寄到厂家了,而且电动车失窃险的项目,他们早就停止了,目前无法出示相关保单。

商会:理赔方法待完善,保险市场潜力大

杭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商会骆副秘书长透露,因为一些理赔上的纠纷和失窃率等各方面问题,不少电动车厂家已取消了失窃险。其实,电动车保险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只要厂家在理赔方法上加以完善,并提高车辆的防盗性能,有失窃险的电动车将会更具竞争力。

据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统计,杭城今年每月平均新增电动车一万多辆,今年已累计新增十万多辆。目前,杭州的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40万辆,而且还在持续增长。骆副秘书长认为,这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一块极具潜力的市场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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