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新能源汽车产品和企业的增多,执行逾7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开始进入加速修订的流程。
伴随新能源汽车产品和企业的增多,执行逾7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开始进入加速修订的流程。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通过总量控制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竞争,成为目前准入政策的焦点。
8月12日,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对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的准入规定进行了修订。
记者了解到,在企业准入方面,《新规》对生产能力和条件、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更加严格和具体。在产品准入方面,《新规》根据目前的发展更新了标准。
有分析认为,《新规》提高了准入门槛,实际是政府对新能源整车生产投资“过热”的反应,未来新能源车企总量将被控制。据中汽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信部的目标是未来新建的新能源车企不超过10家。
新能源准入门槛提高
8月1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示期至9月12日。
记者了解到,《新规》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两个方面,而从《新规》征求意见稿的情况来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趋于严苛已经成为方向。
“对企业设计和开发能力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中汽协副秘书长叶盛基向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还不完善,需参与企业有能力投入研发。”
为此,在《新规》中,工信部明确了对企业研发能力的要求,对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外,还要求企业能够对全部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控。
《新规》规定,新能源汽车概念明确为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几个领域。记者了解到,《新规》对集中新能源汽车准入的研发能力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其中,申请企业必须具备整车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能力,此外,申请进入插电式混合动力整车生产的,还需具备发动机等传统车的研发能力。
据中汽协常务副会长董扬介绍,工信部的目标是提高新能源汽车生产门槛。其中,新建立的新能源整车制造商数量控制在10个,而目前,已有北汽新能源和长江汽车获得准入资质。
同时,在现有119家整车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二数量的企业可达到条件;现有85家自制底盘的改装类企业中,10%可达到条件。
“从政策来看,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门槛在提高。”叶盛基向记者表示,“提高准入门槛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良性竞争。”
“退出机制”成为常态
“已经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也要按照新的准入条件审核,不能达标有可能被清退。”北汽新能源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我们能感觉到新准入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进入门槛在提高,各方面的规则都更加具体。”
记者了解到,新能源汽车产品及企业的“退出”有望成为常态。实际上,在8月12日《新规》发布之前,工信部在其官网公布了3家企业的4款纯电动车型被勒令暂停生产销售的公告,并对多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车企产品进行了公示。
目前,在《新规》之中,对于停产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工信部将予以公示,相关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此外,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资质。
此外,对《新规》施行前获得新能源生产资质的企业,也需要按照新规定进行改造,并在24个月内完成审查,否则将暂停生产。
“目前,还并没有退出的细则出来,但工信部对企业和产品的约束意愿已经能够看出。”一位熟悉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的行业人士向记者分析说。
截至2015年底,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数量已经达到3411款,但年产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只有77款。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车型共有227款,但年产量在1000辆以上的只有43款。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新能源汽车项目高密度上马的背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发展并不好。
“各个企业都在忙着跑马圈地,沉下心来做研发很困难。”叶盛基表示,“现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数量已经很多了,但是竞争还并不充分。”
因此,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数量的逐渐增多,《新规》将使竞争更加规范,而相关退出机制则有待继续建立。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