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民富沃能与锦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945,000.00 元。
2016年11月3日公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富沃能”或“甲方”)被评定为“锦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6 年公交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的中标人。
近日,民富沃能与锦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乙方将向甲方采购120台10.5米纯电动公交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2,945,000.00 元。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物名称、制造厂商、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含税价)
民富沃能获大单 签订1.03亿纯电动公交车销售合同
*本合同的价款定为人民币价,并含 17%的增值税发票;以上价格已减去国补。本合同 价款不包括标的物充电的服务费及电费。
2、交货时间:2016 年 11 月 20 日-2016 年 12 月 15 日。
关于民富沃能: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动汽车技术研发及新能源汽车租赁与销售、充电维护的创新型运营公司,公司致力于电动汽车全产业链整合,是城市交通电动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责任编辑:SIA)